中國媒體把張某在家中看黃碟,被警察帶走一事稱為"黃碟"事件。延安市寶塔區政法委是負責調解"黃碟"事件的單位之一。《北京晨報》報導說,張某2002年11月從看守所獲釋以後,變得寡言少語。張某的妻子認為他們的權利受到侵犯,委託北京的律師向陽向當地司法機關討個公道。之後,延安市寶塔區政法委、政府辦和信訪辦聯合就此事進行了調解,與當事人就賠償事宜達成協議。延安市寶塔區公安分局紀委書記孫偉星期二向當事人張某道歉,並表示,政法隊伍人員素質還有待加強。另外,張某還獲得一次性賠償29137元人民幣。中國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種處理結果是正確的。
"黃碟事件"的起因是,張某夫婦去年8月8號在家中看黃碟時,與突然闖入家門的警察發生衝突,警察以張某"妨礙公務"為名將他帶走,並將張某的3張黃色光碟、電視機和影碟機一起帶到派出所。張某後來又被刑事拘留,但12月份寶塔公安分局撤銷了此案。記者星期三打電話向延安寶塔區公安分局值班人員詢問情況,這位值班人員表示,"黃碟"事件是發生在寶塔區萬花山派出所轄範圍之內。
"黃碟"事件經過中國媒體的廣泛報導,在社會上引起轟動。許多中國法律專家認為,夫妻在家中看黃碟不屬於違法行為,警察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沒有理由指責張某"妨礙公務"。
中國的新浪網就"黃碟"事件在網上進行了民意調查,星期三的結果是,一萬多名參與調查者中,有90%多的人都認為,張某夫妻在家看黃碟不違法,警察深夜進入張某家中找黃碟不合法。新浪網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新浪網也收到了不少網民對"黃碟"事件的評論。
就"黃碟事件"現在得到的處理結果,有網民在新浪網上留言說,這種由政府出頭解決問題的做法,是對名曰"法制社會"的最大諷刺,只有得到法律的最終裁決,這件事才有意義。據《北京晨報》報導,面對公安機關的道歉,當事人張某低著頭,沒有反應。他的妻子哭著說,只要以前那個活潑健康的丈夫能回來,我就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