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裡所說的「蹂躪道德」是指的這樣的一種現象:故意將社會中的某些道德規範加以違反、嘲笑和奚落:將違反道德的言語和舉動做得故意張揚,以引人注目;對符合道德的現象故意加以嘲弄和羞辱,以表明自己與道德的勢不兩立;在文學作品中,充滿著對道德的挑戰,高雅的文人與街頭的小痞子一樣表現出對道德的不屑,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還在將道德作為一種有力的武器加以使用,最終一定是將你自己弄得荒唐可笑;而違反或蹂躪道德,似乎成為一種瀟灑的生活方式和人生境界。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我們今天的生活中,至少有相當的一部分的人們是在將這種對道德的違反、嘲笑和奚落視為一種精神的享受和快樂的源泉。
一般地說,這種現象具有一種道德反叛的含義,是對一種已經過了時的道德的反叛。許多西方國家在經歷急劇的社會變遷的時候,都曾發生過類似的現象。嘻皮士、性解放、吸毒,這都是伴隨著這樣的一個時代而來的。因此,如果用這個思路來解釋目前我們生活中存在的「蹂躪道德」現象,似乎也說得通,因為中國也在走著朝向現代化的道路。但如果仔細分析一下,就可以發現,這種解釋未免失之簡單。因為目前我國的情況畢竟與西方有很大的不同,類似的現象發生的背景有著截然的區別。
毫無疑問,價值的多元化,急劇變遷時期的「道德失範」,是非標準的模糊,失衡的心態,都可以用來解釋中國大陸現有的道德混亂狀態;拜金主義、物質崇拜,兩極分化,更是難辭其咎。但問題是,缺少道德就缺少道德好了,為什麼非得把道德蹂躪一番?為什麼非得把道德弄得像一個階級敵人似的?好像不把道德戲弄一番,心裏就不痛快。
其實,道德是一個很奇怪的東西,有時它很硬、很強,似乎比法律還起作用,還有力量。正因為如此,赫胥黎說過這樣的一句有名的話:人們所真正害怕的不是法律,而是別人的議論。但在有的時候,道德又很弱,像一個孤獨無助的存在。有時我們通過社會中的一些固疾看看塑造著這些固疾的人的時候,就可以看到這時候的道德是多麼地不起作用。但不管怎樣說,我還是不相信人們和道德這個東西有結下了幾輩子的冤仇,必欲羞辱之而後快,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我也不相信今天的人心已經壞到了如此的地步,以至於不但要違反道德,而且還要消滅道德。其實,有時候,道德也許只是一個無辜的被蹂躪的對象,是種種的歷史的與現實的因素賦予了它以悲劇性的命運。
「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其中往往有些許虛假的成分在裡邊,甚或有些色厲內荏。一部分道德蹂躪者,表面上理直氣壯,但內心裏也許充滿了焦慮和緊張,充滿了軟弱和空虛。他們知道自己的不利地位,知道自己的不堪一擊,於是,只能是主動出擊,「我是個壞蛋」,「別把我當人」。自己將自己罵夠了,你如果再用道德來譴責我,不但有些荒唐可笑,還可能抬舉了我;要麼是大家一起下水,罪名共同分享,譴責大家分攤,既然法不責眾,道德也就無法把大家怎樣。在這種情況下,被蹂躪的道德給蹂躪者提供的是一種精神上的安慰。
說道德是無辜的,還有一層含義,就是它有時實際上是一個「替罪羊」。道德的悲劇性的命運也許就在這裡。
稍為分析一下,人們就可以明白,對道德的羞辱,有時更多地是來自小人物。他們往往是社會中最無權無勢的一群,他們在社會中佔不到便宜,往往只是扮演吃虧的角色。大人物們一般是用不著同道德做對的,因為道德約束不了他們,道德更很少對他們不利;甚至,有時候他們比小人物還需要道德,當然是需要別人遵守道德。因為他們那平靜而高質量的生活更怕非道德行為的打擾。
而小人物們的情況則不然。當社會中的公平與正義被破壞的時候,道德便處於相當尷尬的境地。當道德無力維護公平和正義的時候,它在小人物的面前總是不那麼理直氣壯,就像一個把飯做糊了的小媳婦一樣;而小人物將它拿來作為替代性的發泄對象,又相當方便而容易,因為它很弱。於是,人們就看到了這樣的一種情形:沒有力量的人們就找到了同樣沒有力量的發泄對象。相反,在公平與正義能夠基本上得到維護的時候,道德的力量也會強大起來。
從這種意義上說,道德有賴於體現公平與正義的社會秩序的支撐。道德本身是不能單打獨鬥的。這是我們在重建道德的時候務必要謹記的。(1994)
(孫立平 10/18/2002 20:15)
New Century 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