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4-17 18:55:00作者:
今天上午,選擇留下的被拐女玉秀與陸豐買主朱某在民政部門領取了結婚證,他們的夫妻關係由此合法化。像玉秀這樣權益得到保護的被拐女,在廣東陸豐有200多個,她們都是謝絕公安機關解救自願留下的。
老家湖南的玉秀今年已經35歲,她被拐賣到陸豐已有9年時間。她清楚地記得,1993年9月13日那天,她在廣州增城某石材廠打工時,一不小心跌落人販設計的圈套,當天她便被拐騙到陸豐市西南鎮。人販子用1700元將她賣給了大她9歲的朱某。
當時玉秀在湖南已經嫁作人妻,並且生有一個孩子。丈夫得知她被拐賣的消息後曾趕到陸豐,「當時也很想回湖南,但最終打消了念頭,讓他一人回了家」。她說當時和丈夫離開陸豐之際,考慮到朱某當初給了人販子1700元錢,同時為她治病、買衣等又花了不少,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給朱2500元錢「補償損失」,可丈夫只同意付給朱1400元。她一下子使起性子來,「把錢看得比老婆還重,這樣的老公不要也罷」。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陸豐市公安局民警曾到朱家欲解救玉秀回湖南,但她謝絕了,並回湖南與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選擇留在陸豐生活。據陸豐市公安局民警介紹,陸豐市自願選擇留下的200多名被拐婦女中,有的是為了顧及自己及家人的臉面,有的則想到「生米煮成了熟飯」,將就過活算了,也有的被拐女發現陸豐的生活條件比老家要好,乾脆留下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