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房」不能常住
位於石調公路一側的黃陵山村移民建鎮點,遠遠看去,一條條水泥道路,一排排白牆紅檐的房子,煞是整齊、漂亮。
走進去卻發現,偌大的小區內,除了一家在裝修,幾個裝修工人在幹活,冷冷清清不見一戶居民,大多數房子廳堂內長滿荒草,一些房子的地基框架懸空裸露,甚至斷裂;屋內樓梯沒有任何支撐,只是把水泥板一端砌在牆裡,記者試著爬上去,馬上感覺腳下發顫。內牆沒有粉刷,砌牆的沙漿因為水泥含量不足,用手隨便一摳就掉、一碾就碎,牆磚搖一搖就可以拿下來。
記者爬到一間房屋的二樓,從窗口向下看,外牆也明顯外傾。裝修工李良才對記者說,就這面牆起碼傾斜7公分左右。房檐上鋪著的紅色瓷磚,記者用手輕輕一揭就掉了下來。房屋主人符柏林反映,這個移民點的下水道排水量和化糞池容量明顯偏小,而且管道基礎過高,一旦下大雨,不僅生活污水排不出去,外面的污水還會倒流進屋。
這些房子不光質量有問題,結構也不合理。平房只有40平方米,一個廳、一間廚房和一個廁所,沒有一間臥室;樓房上下兩層也只有80平方米。符柏林說:「我們一家大小6口人,兒女都大了,加上老人,最少得有4間臥房,可分給我們的房子,算上客廳在內也只有3間房,叫我們怎麼住得下?現在只有自己想辦法往上加一層。」可是加層也存在問題,由於當時建房時用的水泥不合格,大梁承重不夠,得把二層全拆了重新鑄梁,才能往上加層,否則安全難保。
國家政策規定,移民建鎮工程必須按照城鎮住房標準規劃,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石首市《關於加強1999年移民建鎮規劃管理的意見》也明確規定:「移民建鎮佔地標準村莊宅基地每戶140平方米,集鎮每戶120平方米。建築標準二至三層為主,建築面積100-150平方米。」現實與政策之間的差距,讓村民氣憤不已。聞訊趕來的村民們對記者說,這哪是國家投入巨資的「移民房」,這種質量和結構根本不能常住。
算不清的「糊塗帳」
這個移民點是為安置鯿魚堤和連心垸的災民而建的,記者專程趕往這兩個民垸進行了採訪。說起房子的價格,群眾個個義憤填膺。
村民陳華欣算了一筆帳,國家移民建鎮政策是每戶補貼1.7萬元,除去市裡、鎮裡分別扣下的2000元和3000元「配套費」,實際到戶應有1.2萬元。平房一套43.5平方米,按包工合同上的每平方米造價159.3元算,只要6929元;樓房一套83.5平方米,按合同上的每平方米造價152元算,也只要12692元,都達不到國家補貼金額。但村裡卻規定,買樓房的村民要按5400元、4600元、3600元和3100元四個等級交清現金,才能入住。
村民王歸華給記者看了村委會發的《關於移民建鎮房屋資金繳款通知書》,上面寫著「一間平房建房用資1.52萬元,除國家補貼1萬元外,其餘擴建資金5200元,要求你在2000年9月15日以前交清,如不按時交款,在9月15日後,房屋由村民委員會、移民建鎮辦公室強行拍賣。」村民紛紛質問:不知道這些「糊塗帳」是怎麼算出來的?
村民們連連上訪引起了上級領導的重視,鎮裡近日決定退給每個平房戶3000元,先發1000元,其他2000元說是等群眾交齊提留款後再下發。村民們說,這不是等於拿國家移民建鎮專款抵提留款嗎?
村民們反映,黃陵山村移民點的435套房子中,有344套平房和25套樓房都由村支部書記羅吉松指定包工頭來建,村民對工程的規劃、資金、施工和監理都是「一抹黑」。村民張金生拿出一份《關於移民建鎮村民自建戶建房的要求》對記者說,當初村民們對鎮裡的做法有意見,提出由上面統一規劃、監理,把國家補貼分到戶,由村民自己建,鎮裡就是不同意,但又找不出理由,於是下了這份文件,對村民自已建房的質量、工期提出了非常苛刻的要求,嚇得村民們不敢再提意見了。
副市長說要「嚴加查處」
在調關鎮,幾位鎮領導拿出一厚摞施工材料檢驗報告和招標驗收證明書,向記者信誓旦旦地保證「工程質量和資金管理絕對不會有問題」。但記者發現,這些材料只能證明由鎮裡統建的66套樓房的質量,災民反映最強烈的村建工程,並不包括在內。而且,工程中標通知書和工程施工許可證的落款日期竟然是2000年6月19日同一天,竣工驗收證明則是2000年7月20日發出的,難道工期只有一個月?
面對記者的疑問,鎮主要領導承認:招標書和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文件,是後來補辦的;包給村裡建設的工程所用建築材料進場時沒有檢驗,但與鎮裡統建工程所用的材料出自於相同的廠家,質量肯定沒問題;整個工程沒有請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但已要求村裡組織村民代表自行監督,至於村民代表是怎麼選出來的,鎮裡不太清楚。
記者問及房屋結構不合理群眾不好住問題,鎮領導回答,國家資金就那麼多,只能修成這麼大的房子,村民不夠住可以自己在房頂上加層。石首市移民建鎮辦公室主任李貽鑒也表示,施工質量並沒有問題。
房屋質量到底有沒有問題?記者採訪了石首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站站長熊先福。他給記者出示了2001年10月對這個移民建鎮點進行鑑定後形成的一份書面鑑定結果,上面清楚地列著八點意見:一是砌體沙漿強度普遍偏低;二是砌體組砌方法存在問題,砌體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通縫;三是部分樓梯踏步有鬆動,產生沉降並與砌體沙漿脫離,造成樓梯間砌體產生裂縫;四是部分山牆抹灰裂縫空鼓;五是主體與散水坡之間均未灌漿;六是七棟三十二號基礎砌體鬆動;七是部分挑梁截面尺寸達不到設計要求;八是幾間房屋立柱垂直度超過規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