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警察掃黃時,在一些三陪小姐身上,搜出一疊避孕套和某報社記者證。警察為了核實小姐的身份,給某報社打電話問:「我們抓了幾個婊子,請問是不是貴報社的記者?」社長說:「沒錯,她們是我們報社的『骨幹『記者。」
張賢亮說:「作家與妓女之間至少有一點相同:一面受著生活的折磨,又要強作笑顏,都是可憐蟲。」林語堂說:「文人不敢罵武人,所以自相罵以出氣,這與向來妓女罵妓女,不敢罵嫖客一樣道理,原其心裏,都是大家要取媚與世。」其實,在這一點上,記者比作家更甚。
《中國十大最不要臉的人》一文指出:「某些新聞界的『紅包』『造假』,等等等,已是有目共睹。口口聲聲喊『打假』其實假新聞的水分要多於現在的黃河水 !哪個貪官污吏倒臺了,就大批特批,卻忘記了正是某些新聞界當初對他們的大吹特吹才使他們官運亨通的。某些新聞界的賊喊捉賊現象,也是中國一大特色吧!」
過去,人稱記者,七等人搞宣傳,隔三差五解解饞。現在的記者,「誰有錢、有權,給誰吹」,已經成了新聞界的拿手好戲。近年來,中國幾乎所有的大詐騙案,都有新聞記者在背後搖旗吶喊。可以肯定地說,沒有記者新聞報導的助紂為虐,那些土得掉渣的詐騙犯是不可能在很大的範圍內興風作浪的,如魚得水的。
記者的軟骨頭,不僅在於討好權勢,而且依附於「婊子」。幾乎所有的大貪污犯,在出事前無不是新聞報導的熱點。
1997年洪水肆虐的荊門市,賣淫女陳麗則以其鮮廉寡恥擊倒了諸多官僚,竟出任掇刀開發區工委宣傳部副部長,惹得市委宣傳部、文化局、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荊門報社棄百年洪水於不顧,紛紛由一把手在荊門市的豪華大酒店裡輪流坐莊,為陳麗這個婊子接風洗塵。
胡適說:「人生的大病根在於不肯睜開眼睛看世間的真實現狀。明明是男盜女娼的社會,我們偏說是聖賢禮儀之邦;明明是贓官污吏的政治,我們偏要歌功頌德;明明是不可救藥的大病,我們偏說一點毛病都沒有。卻不知道:若要病好,須先認有病;若要政治好,須先認現今的政治實在不好;若要改良社會,須先知道現今的社會實在是男盜女娼的社會。」
一秀才經常幫人打官司。縣官很討厭他,說:「讀書人應該安心關門讀書,為啥要到衙門來?」縣長忽放一屁,便用放屁為題叫他作文。秀才馬上說:「縣長高高聳起金屁股,響亮地放出寶屁,好像絲竹的聲音那般悅耳,麝蘭的味道那樣噴香。小生立在下風頭,不勝榮幸之至。」縣官大笑道:「這秀才,正經文章不會做,放屁文章倒做得不錯。」
其實,秀才再放屁,也放不過我們的記者同志。梁效放屁,我們的大報小報也跟著放,就是絕好的例子。
有一次與幾個文友座談。一文友說要多寫一些直面現實的作品。不料文友起來反對說:宣傳部不同意。我說:寫作必須自由,靠他人發給寫作「信號」,不僅寫不出好文章,而且多是梁效之類的屁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