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下如此場景:中宣部或安全部的老爺們,坐在沙發上,一手拿著冒著熱氣的咖啡,一手拈著呈報這些肺腑之言的材料,翻了翻,嘟囔一聲:「咳,你們就會嚷嚷!」輕輕一揮手,那堆材料進了廢紙簍。然後,然後會怎麼樣嗎?不會怎麼樣。要封殺的人繼續被封殺,要封殺的作品繼續被封殺,要封殺的報刊繼續被封殺,而街市依舊太平。
這就是現狀,可憐的知識人!
看到一個消息,山東考生狀告教育部以自動撤訴收場。
但我仍然佩服他們的勇氣。那幾個孩子比我們,比我們中的大作家、大學者、大詩人、大編輯、大教授,勇敢的多,也明智的多。
除了躲在象牙塔裡喊喊痛,我們有過別的、更有效的舉措嗎?那麼多作家、學者被封殺,經過了法定程序嗎?那麼多作品被封殺,經過了法定程序嗎?那麼多報刊被封殺,經過了法定程序嗎?沒有。一次也沒有。每一次都是暗箱操作。
可我們做什麼了?我們曾經有一次把他們送上法庭,要他們依據法律文本給我們說法嗎?我們曾經有一次要他們付出過哪怕是一丁點點代價嗎?
面對政府的不義,面對政府的非法,我們這些最推崇以法治國的人,我們這些最重視政府守法的人,竟然似乎忘記了這國度還有法律存在,一個個按兵不動。連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權利的勇氣都沒有,連農婦秋菊都不如。當今中國的知識精英,怯懦至此嗎?!
我也是怯懦者,《歷史的先聲》禁售之初,氣憤不過,我曾打算到北大門口親自出售《歷史的先聲》。但電話中朋友幾句勸告,我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正是我們的怯懦,助長了他們的驕狂。可以任意封人封作品封報刊而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那他們為什麼不看不慣就封?!從這個角度講,我們不過是自作自受。
我這裡談的不是反抗的勇氣。用法律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不是反抗,而是對現行制度的承認。這根本就不需要反抗的勇氣。
因此我始終無法理解,我們為什麼不求助法律?喊痛沒用,已經被無數的事實所印證了。我們為什麼不在莊嚴的法庭上向他們討回公平?
是的,他們根本就不尊重法律,他們完全把法律當兒戲。但這就是我們放棄的理由嗎?如果有法不依,我們就用我們的實際行動,告訴他們必須依法行政,告訴他們怎樣依法行政。如果無法可依,我們就用我們的實際行動,告訴他們我們沒有義務服從法律之外的強制。五十多年了還不制定新聞法出版法,這是國家的恥辱,這種恥辱必須結束。
我們的統治者還沒有完成實質性進化,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我們的統治者需要調教,需要馴服。如果連我們都不能夠調教他們、馴服他們,誰能夠調教他們、馴服他們?那麼他們的實質性進化還能指望嗎?如此, 我們又有什麼理由抱怨他們的野蠻呢?有什麼樣的父親就有什麼樣的孩子,家裡出了逆子,父親難道可以說是清白的嗎?同理,有什麼樣的知識份子,就有什麼樣的統治者。統治者專橫暴虐,那個國家的知識份子難道可以說是清白的嗎?難道不也負有一份罪責嗎?
每當遭遇不義,都用法律捍衛自己,令當局的每一次不義行為都有代價,以活生生的事實調教、馴服統治者,這才是我們最需要做的。
我希望當局的每一次封殺,都引出法庭上的激烈較量。他們可以把幾個山東考生擺平在法庭之外,中國這麼多知識份子,大知識份子,他們統統都能擺平在法庭之外?我就不信!第一次他們可以有法不依,第二次他 們可以有法不依,第三第四乃至第一百次他們都可以有法不依。但他們敢每一次都有法不依,始終有法不依?敢用這種實際行動昭告天下:法律是放屁所以大家都不必遵守乾脆無政府算了?
問題主要不在這個社會不公平,這個制度不公平。問題在面對不公平,我們怎麼辦?
求仁得仁,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