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導,去年,調查組在提審時向姬勝德透露了將對他處以十五年的刑期。姬勝德一聽大怒,情緒失控,大吵大罵,同時還大爆了許多高層內幕,揭發了某些現仍在高位的人物的徇私舞弊行為。據說此舉激怒了高層,將他重判的意見佔了上風。
據指出,判決書指姬勝德除了收受賴昌星巨額賄款,並有數千萬元港元的財產說不清來源,同時違反軍事情報工作紀律,擅自挪用巨額公款等罪行,故必須重判。姬勝德對上述判決不服,曾提起上訴,但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他目前已被轉送至秦城監獄服刑,當局對他的看管十分嚴密,只允許他的直系親屬前往探望,其他人,包括朋友、以往同事及下屬,均不准前去探監。
姬勝德自一九九九年被拘捕以來,曾與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週一起,被單獨關押在北京市西郊的一處武警部隊招待所內,接受中紀委、軍紀委的調查和訊問。
去年中,有關方面在研究對姬的量刑時,曾提出判刑十五年的建議,並上報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高層,高層對這樣的量刑意見分歧,有人認為量刑過輕,有人則認為適合,也有人堅持要判他死刑。
正當意見爭持不下時,調查組在提審時向姬勝德透露了將對他處以十五年的刑期。姬勝德一聽大怒,情緒失控,大吵大罵,同時還大爆了許多高層內幕,揭發了某些現仍在高位的人物的徇私舞弊行為。據說此舉激怒了高層,將他重判的意見佔了上風。據說由於姬的母親在高層為兒子多方奔走求情,終於得以令他免於一死,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據指出,姬勝德在出任解放軍情報部長之時,為了斂財及保護自己和家人,早已與妻子魏珍私下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實際上兩人並未真正離婚,姬妻打吁丈夫的名義到處收錢,包括向賴昌星要錢在美國買了兩處豪宅,豪華程度令當地富豪都自嘆不如,賴昌星也承認,姬勝德的太太向他要了二百五十萬美金購買位於洛杉磯的豪宅。
據知情人指出,姬勝德原先以為,自己已與太太離婚,太太與兒子加入美國籍的事法律上與己無關了,她受賄也可以與己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