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的反贪诗,中国文学史上鲜有。(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999~1062),安徽合肥人,是北宋出名的清官。他平生正直无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为民除害,是当时以及后世老百姓最爱戴的人物。“包公”是大家对他的尊称。据出土的包氏墓志记载,他“其声烈表爆天下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他出任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枢密副使,所以民间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青天。
古今少有的戒贪倡廉诗
包公28岁中进士时,父母已老,他不愿为当官而远行,宁愿在家侍奉父母。直到父母都已去世,他才到扬州天长县,去当了一任知县。任满后,升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在端州任上大约三年,他做了不少实事。例如治理西江水患、凿井、储粮、办学等等。特别是在整顿狱讼方面,他下了很大的功夫。经他整顿之后,衙门里没有积压的案子,监狱里没有呼冤的犯人,可以说是弊绝风清,老百姓颂声大起。他这个包青天的名声,在端州任上,就打下了基础。
他不是文学家,不是诗人。在后人替他编辑的《包拯集》一书中,一共只收了奏议171篇,家训一篇,五言律诗一首。在171篇奏议中,有关整顿吏治、弹劾贪官的,占第一位,共25篇;举荐人才、探讨用人问题的,占第二位,共24篇。其余各篇,是对经济政策、国防问题、文化教育的建言。
在《家训》中,他特别强调反贪。文中说:“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家族)大墓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至于五言律诗一首,称为“书端州郡斋壁”诗,内容是“反贪倡廉”,既可以训诫子孙,又可以奉劝时人。
诗曰: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燕雀喜,草尽狐兔愁。
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
诗意是劝人做人要正直,只有正直的人,才能成为国之栋梁;不做鼠窃狗偷之事,以免给后代子孙丢人。
端州是现今的广东肇庆,该地以产砚著名,过往的郡守都会乘进贡之机向当地搜刮十倍以上的“端砚”私用以笼络权贵。直到包拯任该地知州时,管制工匠制造进贡的“端砚”,并留下这首五言律诗于郡守府地的墙壁上。相传端州江上还有一地为“包公投砚处”,据说是别人要送给包公的砚,包公断然拒绝并投此江中,正直的包拯绝不中饱私囊。
舞台上的包公形象。(绘图:Winnie Wang/看中国)
铁面无私 名传千古
历史上的一些大诗人,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瑰丽的诗篇,有些是赞美祖国壮丽河山的,有些是歌颂志士仁人、英雄豪杰的;但是,像包公这样以戒贪倡廉为主要内容,可以作为走马上任的官员们的座右铭的,从古到今,还很难找出第二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