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倡批准中央驻港官员入籍香港,遭到保安局拒绝。(看中国摄影)
【看中国2024年7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一般来说合法居住香港满七年便可以申请入籍,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北京驻港官员不在此列。香港立法会议员谢伟俊认为这些人熟悉香港事务,是“香港通”,可有效担当内地与香港之间桥梁的角色,港府可与中央沟通允许驻港官员入籍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回复时强调,根据香港法例,这些人士不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图为立法会议员谢伟俊。(立法会直播截图)
7月10日,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向保安局局长提出书面质询:按现行法规,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及其他内地机关派驻香港工作的人员,不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谢伟俊说,一名前中联办主任及一名前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均曾有感而发,说香港是“一本难读的书”。有意见认为,让曾长时间在香港工作、熟悉香港情况的“香港通”离职后有更长时间留港,甚或容许他们与其他非中国籍人士一视同仁,在香港合法居留连续七年或以上后可依法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能够让他们有效担当内地与香港之间桥梁的角色及进行有关工作。
就此,他向保安局询问是否政府方面:(一)曾否向中央政府了解,为何在港合法居留连续七年或以上的非中国籍人士一般可依法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惟身为中国公民兼“香港通”的人士却不可享有同等待遇?
(二)有否研究,给予“香港通”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并仿效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容许“香港通”带同配偶及子女来港定居,会否有助促进内地与香港融合?
(三)在内地,就派驻原户籍或居住地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公务人员,国家容许他们选择在其工作地区申请入户,并可携同配偶及子女到该地区生活,香港特区政府曾否探讨或研究相关规定是否能在香港执行?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书面回复中表示,有关中央对驻港公职人员的管理,包括随任政策和安排,属于中央事权。他表示,首先,由中央派往驻港机构工作的公职人员,需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通行证》)来港,而《通行证》上述明“持证人系国家公职人员,受委派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第115章)(《条例》)第2(1)条,《通行证》属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而《条例》第2(4)(a)(ix)条则指出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分留在香港期间不得被视为通常居于香港。因此,这些人士不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根据香港《2001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派驻香港工作的内地公职人员所持的证件如注明该人员受委派以公职身分在香港工作,则其在居港期间不得被视为通常居于香港。邓炳强指,内地公职人员如香港驻军一样,是因公获调派到香港工作。
按照中央政策,这些人员在香港工作任期届满后,必须返回内地,而内地当局无意让他们根据《基本法》第22条第4款来港定居。因此这类人士不应成为香港永久人口的一部分,故有必要把他们纳入并非在港通常居住的规管范围内。特区政府当时亦明确表示有关条例草案绝对符合《基本法》规定。
翻查资料,前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首任中联办主任姜恩柱1997年来港时表示:香港是一本很难读懂的书。前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2011年亦形容香港是一本难以读懂的书。
有分析人士对《看中国》表示,香港被中央官员形容为“一本难读的书”,是指中央难以掌握香港民情、民心,难以对症下药制定对港政策。或许谢伟俊认为部分中央驻港官员属于中共体制中的“开明派”,如果给予他们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他们将视香港为家,进而为香港前途向中央游说。
不过分析人士指,这是谢伟俊一厢情愿的想法。让驻港官员合法成为香港人,此种做法会被中央认为是“策反”自己人,“离间”自己人,因此是绝对不会实施的。
分析还指,不止持公派护照来港的驻港官员无法入籍香港,据闻持私人护照来港的新华社工作人员也无法申请永居,未满七年他们就会被调回北京,即使有极少数住满七年,当局也不允许他们入籍香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