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网络管控(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12月22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近日,大陆男子吴向洋因在网络上销售VPN代理服务,被当局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这是大陆今年初明确规定限制VPN服务以来,已知刑期最长、罚金最高的案例。
据最高检主管的《正义网》报道,2013年至2017年6月期间,吴向洋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自己在网上搭建VPN服务器并提供会员账号和登录软件,通过该软件,网友可以浏览境外网站。吴向洋还把一些VPN会员账号密码写到硬件路由器上,修改过的路由器可直接登录VPN,实现收听境外网站音视频节目的功能。
吴向洋并通过在淘宝开店,以及在互联网开设“凡狗VPN”网站等方式,向用户出租或销售VPN软件、VPN路由器硬件。在这几年的时间中,吴向洋经营额达79万余元,获利50余万元。
近日,广西平南县检察院对吴提起公诉,吴向洋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据维权网消息,吴向洋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网络工程师、VPN服务器搭建者,境外网站登陆软件服务商。他于今年6、7月份被平南县警方刑拘,后被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广西平南县看守所。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大陆民众因售卖VPN服务而被判刑。
今年3月,广东省东莞市26岁男子邓杰威曾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款5000元。法院判决书称,邓杰威从2015年10月起,在家中通过手提电脑创建网站,并在网站上出售“飞越SS”VPN翻墙软件账户。2016年5月,该软件更名为“影梭云”。
另一位来自江苏的软件开发者,因小规模销售私人翻墙软件,8月底被中共当局拘留3天。
广东维权人士张唯楚因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可供翻墙的路由器,于10月3日遭警方口头传唤。
今年初,中国发起加强整治互联网服务业者举措。1月,工信部下发《通知》禁止用户在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建立或租用VPN。
7月以来,大陆当局更禁止网络服务商提供翻墙VPN软件功能,苹果、亚马逊等公司纷纷将其中国商店内的VPN软件下架。苹果公司上月表示,应中共当局的要求,今年已从其中国区应用商店下架了674个VPN应用。
《德国之声》报道指,VPN是不少中国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据全球互联网综指(GlobalWebIndex)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14%的中国网民每天使用VPN服务。中国有数亿常规网民。根据该项调查,约有8.8%的中国网民使用VPN浏览“受限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