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妇携子回中国 航班被召回涉“绑架”被捕

发表:2014-09-13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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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维吉尼亚州华裔女子刘文静(Wenjing Liu,音译),9月4日带着4岁儿子搭飞机回中国,联邦调查局(FBI)接获报告后,立即将这趟飞往北京的班机召回,当时,这架联合航空班机已飞到加拿大领空,随即又折返华府杜勒斯机场。刘文静违反监护令,当场被捕,被控父母国际绑架。

此案的发生在北美华人中引起很大反响,有人说她傻,有人说她不该触犯美国法律,也有不少华人对母亲为何不能带自己的孩子表示不解。

据CNN报导,FBI方面表示,接到报告说有一个母亲试图将她的孩子非法带出美国,便下令飞机返回。飞机折返降落后,FBI发言人Andrew Ames说,FBI官员介入,有3人,包括一名母亲、一名孩子和一名祖母被带下飞机。

FBI称,刘文静涉嫌父母国际绑架而被捕,其母亲也被带下机,但未被捕。孩子则与美国公民父亲团聚。

刘文静又名琳达刘,被控以非法方式蓄意把儿子带出美国未遂,意图妨碍合法行使父母权。她5日下午在没有律师陪同下于联邦法院出庭,8日出席保释听证。

美国“全国失踪与受剥削儿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失踪儿童部门主管Maureen Heads表示,每年接到1800宗到2000宗失踪儿童的案件,其中四分之一是父母国际绑架。

带儿子回国 未经父亲同意

法庭文件显示,刘文静于2007年和美国人路佛洛克(William J. Ruifrok III)结婚,2013年分居,并开始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享有儿子共同监护权。这个4岁的男孩2010年出生于中国,拥有中美双重国籍。

当局表示,刘文静9月4日电邮路佛洛克,通知他自己祖母病危,必须和儿子立即返回中国。路佛洛克的电邮回应道,儿子不能离开,如果你不能送他上学,我会去接送,我会和儿子同住,直到你回来。

当局文件显示,刘文静告诉路佛洛克,已买了机票,母子马上就上机,又说回来时,会让路佛洛克知道。她还需要为儿子更换出生证。

路佛洛克赶往杜勒斯机场,告诉地方执法官员,刘文静违反监护令。FBI探员查阅孩子监护权协议后,与航空公司联络,要求班机折返。

监护令明确规定,在旅行前,若没有其中一名家长事前提供经过公证的同意书,另一方不能把孩子带出美国。刘文静接受执法人员盘问时,承认未获孩子父亲同意就把孩子带出美国,违反监护令。

法庭文件还显示,刘文静为同行三人订的是3张单程机票。

父母一方带孩子出国 最好携带另一方同意书

很多华人移民认为,自己的孩子就是自己的财产,可以随意带孩子出国,但包括美加在内的一些国家法律均有规定,18岁以下孩子出国,需要有亲生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书。如果不了解这个法律,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坐监。

父母一方把孩子带出或企图带出美国,如果妨碍另一方的监护权,在美国属于联邦罪。联邦当局虽然可以起诉带走孩子的一方,却不一定能够把已在国外的孩子交还给另一家长。加拿大的《家庭法》也有类似规定。

加拿大的林女士(化名)在同伴侣分居期间,擅自带着女儿回国,并将她留在国内,结果在回到加拿大之后,被警方控以绑架的罪名,在监狱里面一关就是9个月,至今还没有被放出来。

现在住在美国的孙女士,几年前,她单独带2岁半的女儿从加拿大到美国来探望已经在美国工作的丈夫时,在过美国海关的时候,就差点遇到麻烦。

孙女士表示,她知道美加海关都有一条规定,就是夫妻双方如果只有其中一人单独带孩子出国,需要另一方写同意书。她丈夫每次带孩子回中国,都需要她写同意书。

但这次孙女士自己带女儿去美国探望丈夫时,忘记这个规定,没有带丈夫的同意书。结果,她在过关时,遭到海关官员的严格盘查。孙女士说,海关问她为什么要自己带孩子到美国,丈夫是否知道,丈夫在哪里工作,在加拿大家里还有哪些成员在等等。

好在孙女士还是知道海关这一规定的,如实回答,并答应以后单独带孩子出国,会带上丈夫的同意书,才得以放行。

海牙公约

法律专家表示,在夫妇离婚案件中多涉及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问题,法院的监护令会对父母的监护权做出规定,而父母也必须服从这些规定。如果一方违反规定,私自将孩子带离到它地,就可能涉及到父母绑架罪。

美国纽约州对父母绑架罪这种犯罪建立了监控系统,夫妻进入离婚程序后,若有一方感觉另一方会把孩子带走甚至是要带到另一个国家时,可以向执法机构备案,警方和边境口岸会留下孩子的记录,一旦一方擅自带孩子出境会立即被捕。被控以父母绑架罪的人,不仅要失去孩子的监护权,而且还会被判刑入狱。

跨国结婚是十分常见的情况,假如当事人因离婚或其它原因争夺小孩,未经对方同意就擅自将子女带离其居住国前往国外,在国外提起诉讼,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认为是违反海牙公约(Hague Convention)规定,而下达必须先将小孩遣送回国的判决。凡是有签订海牙公约的国家,如美国、英国、香港、加拿大、纽西兰、澳洲、墨西哥等76个国家,都有将孩子遣送回居住国的权利。

美国国务院有时会通过协商要回被绑架的孩子,若另一个国家签署有关父母国际邦架的“海牙公约”,协商则比较容易,但是中国并未签署该公约,若是刘文静把儿子带出美国,孩子的父亲将很难要回儿子。

2010年3月,加拿大华裔Linda女士带着儿子回中国探望老人时,儿子被前夫王某意外“带走”,在中国报警未获协助。Linda个人返回加拿大,在加拿大重新报警,但因为案发中国,警方表示无奈。她寻求国会议员帮助,转至外交部,至今未有结果。

来源:大纪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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