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7月22日讯】大陆实施《老人法》 加国华人寒心 幸亏移民
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8亿,老有所养成为社会普遍关注问题。中共政府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老人法》)规定子女要承担赡养父母经济责任,引起海外华人热议,有评论员直指中共在推卸责任。
《老人法》第十三条说,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生活在海外的中国人,很多人都能感受到像加拿大美国这样国家都是儿童和老人的天堂。他们表示,父母与儿女关系是由亲情和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来维系,一旦诉诸于法律,就已经令人感觉悲哀。
移民加拿大18年的张先生对《老人法》感到悲哀。他说,一方面,中国年轻人需要法律来维持他们对父母的孝心,“这使人寒心”;另一方面,政府不能支持老年人生活,要求他们子女分担,“这使人失望”。现年50岁的张先生说,幸亏移民来加拿大,有完善社会保障系统,老人能过有尊严的生活。
《老人法》第十七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父母住在大陆的加拿大华人可能比较难满足这个要求,不过,只要不被告上法庭,海外华人回国还是安全的。
多伦多居民胡女士认为,父母通常能理解子女的难处,他们最需要的是关爱,不一定非得常见面。她说,她在中国的母亲已经70多岁,住在小儿子家。她每次给母亲打电话,母亲都很高兴。“老人家最需要的,是能感到子女的关爱。”对于中国需要用《老人法》来约束亲子关系,胡女士认为,亲子关系不好,父母及子女都有责任,社会及整个教育系统都有责任。
中共用《老人法》推卸责任
著名中国时政评论员苏明认为,中共没办法应对老有所养的问题,才弄出这个转嫁责任的法律。他说,过去下岗的、买断工龄的这批人,没有养老金。10多年前开始,不管是否有收入,他们被要求购买社保基金,到60岁以后,可以从社保基金内拿钱养老。但是,“社保基金被贪官们挪用、贪污太多,仅仅一个上海就亏损了几十个亿。”
他说,这批人马上要到60岁,但不够钱给他们。2年前中共提出要延迟领取社保金年龄,这将得罪一大批人。“所以,就把这个危机转嫁到他们子女身上。”
苏明说,30多年前,中共实施独生子女政策,现在变成一个孩子必须去负担父母生活费用。“中共惹出的祸,最后这个脏屁股留给人民去擦。”
他说,中共的藉口是人应该孝顺,应该抚养父母。“其实,共党是六亲不认,搞儿女揭发父母,夫妻互相揭发,兄弟姐妹互相揭发。”中共在财政应付不过来时,“又抬出我们老祖宗的东西(孝顺)。这很卑鄙。”
要求子女养父母 中共不讲理
苏明认为,要求子女负责父母生活,这没有道理。他说,不管是多穷的国家,比如像赞比亚这样的穷国,“再穷,我让国民享受3个最基本国家福利,就是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及养老制度。”
多伦多时事评论员李天明说,在加拿大,就算退休金不够支持生活,政府也有老年金及最低收入保证金,不需要依靠他人。“保证一个人在不能为社会创造价值时,可以老有所养。”
他说,中国政府造出这样一个法律,“首先是没有尽到政府的责任,没有建立有效的全民退休养老计划,使一部分退休的老年人,缺乏政府或社会保障,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然后,“利用法律,把这个责任推给老人的直系亲属。”
李天明认为,这个《老人法》内容也很难执行。什么叫做经常去看望老人,没有具体规定,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不违法。比如住在加拿大的中国人,“如果1年只能回去看父母2次,是否就属于违法了?”
他说,如果子女与父母有矛盾,父母都不想见他们的子女,怎么办?“这是家庭内的事,政府很难去干涉。”
“通过这么一部非驴非马的法律,使政府摆脱了一部分责任,老人的退休养老问题又推给了家庭。”李天明说。
荒谬法律的根源
李天明认为,中共实施计划生育后,又要年轻一代承但繁重家庭责任,一对夫妻要承担赡养4个老人。这本来就是政府造成的麻烦,推行计划生育,就应该准备将来养老问题,“政府只为了自己政权稳定,快速、全面、严苛地实行计划生育,却没有配套措施。 ”
他说,中共在这问题上2次犯错,然后又把错误恶果留给年轻人。“这个法律从头到尾充满了这个社会的荒谬。”
“中共将教育、医疗等基本福利项目产业化了,成了中共发财的路。”苏明说。
苏明称,在中国能享受到好福利的是少部分人,他父亲是中共的专家级知识份子,他在住医院期间,所有使用的进口药都由国家付钱。但绝大多数中国人没有这个待遇,生病不但需要自己付钱,还要给医生送红包,买到的还可能是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