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大门还需要上锁吗?有人说,这不是废话。我的家,我自然要上锁了,不然丢东西怎么办?不过我们的官员们和我们的警察们以及依法治国的法官们,似乎不这样看!锁着?那多不方便呀!你们都应该打开门,让我们随时进入。一群臭奴隶,主人来临幸你们,你们还不接驾吗?还敢反抗吗?
但是,还真有反抗的!
月黑风高的夜晚,几个黑衣人飞身入院,飞起一脚踹开大门。这个时候,如果你是这个家的主人,你会怎么办呢?一个人说,没什么,我认为这一定是我们的警察叔叔来慰问我来了。我穿上衣服热烈欢迎呀!一群人立即异口同啐:呸!你个精神病!真的,除了精神病之外,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刻,想到那破门而入的人是善类!于是,报警,并且阻止并且与之抗争,那才是正常人的行为!
然而,神奇的国家,一定有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们姑且不说几个穷极无聊的人怎么被当成恐怖分子而被处死的,也不说几个到死都是嫌犯的人是否冤屈,也不说仅仅因为上访就被打死是何等的恐怖,但就夜闯民宅遭遇抵抗,闯的无罪,而抵抗的竟然被判死刑和有期徒刑而言,也足见神奇之致了!
张好峰张海滨父子在同夜闯民宅的歹徒进行搏斗的时候,将歹徒杀死,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再被判死刑。法院的说法是,张好峰父子手段残忍。
夜闯民宅的许振军只是因为张好峰父子举报其父许洪振贪污问题,就不断非法闯入民宅进行骚扰并且将张家人打伤,这个不算是残忍。在许振军再次闯入张家进行攻击的时候,受到了抵抗并死掉,这个时候张家人竟然是残忍的了!那么请问河南的臭不要脸的法官们,究竟怎样,他们才算是不残忍呢?难道他们没有举报这个不入流的小官的权力吗?难道他们只是因为举报一个村主任就应该束手在家,等待被人击毙吗?如果反抗了,那就是手段残忍了!
哦!你们来自奴隶社会!张好峰一家本是奴隶,他反抗小小奴隶主本身就该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用抗议了!因为,在奴隶社会里面,奴隶家是没有锁的,奴隶的女人是没有贞操的,奴隶是没有自己财产的,因为奴隶在奴隶主的眼里,他们就不是人!
更可笑的是陈克贵案。不仅显出我们这个现代法治社会的法官们的无耻,而且更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们的下流!
漆黑的夜晚,一群人翻越人家的墙头,踹开大门,侵犯合法公民的住宅,这绝对是一群暴徒!主人与暴徒做殊死搏斗,将暴徒击伤。暴徒竟然亮出政府官员身份,而这家主人也就变成了妨碍公务,故意伤害了!我们不知道,我们的伟大的政府的伟大的官员们竟然还有半夜跳入人家院内的公务,我们也不知道我们的伟大的政府的伟大的官员们竟然还有闯入民宅不受法律制裁的特权。如是,如果一个政府官员正在强奸法院院长的太太,你是立即制止呢,还是等待他强奸完毕拿出证件来证明一下他在执行公务呢?我估计,审判这个案件的法官一定选择后者!不然他怎么能判决受害者有罪,而侵害者无责呢?当然,这个案子,其实也不简单,那就是陈某贵不过是某些官员们为自己的无能无耻而泄愤的牺牲品而已!
依照以上两个案例,从今以后,中国人真的要夜不闭户了!因为只要你关闭了自己的大门,就有可能妨碍我们的官员们随便造访你的住宅,强奸你的妻子,掠夺你的财务的公务!为了方便他们随时亲近我们,爱护我们,从现在开始,我们的大门就不要锁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