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62岁的麦齐光,任职公务员34年
香港上任12日即因涉嫌多年前串谋诈骗政府房屋津贴而下台的前发展局长麦齐光,与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被控诈骗政府共70.5万港元(下同,折合约7万欧元),今(18日)天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下月6日转介更高级的区域法院审讯,二人續以五万元保释出外候審。麦齐光是近年被控的最高级公职人员。二人的妻子则未有被控。
反贪污机构廉政公署昨(17日)正式落案起诉麦、曾二人共六项罪名,廉署的控罪指二人于1985至90年间互相租住对方的单位,由妻子签约,但向政府虚报租约是与“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者签订,且没有利益牵涉,藉此诈骗港府房屋津贴。廉署又另外控告麦齐光两次以虚假陈述向政府申领和收取自行租屋津贴26万元,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即“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
廉署同时控告曾景文三项类似罪名,指他在86年、88年及90年担任运输署工程师期间,三次以虚假陈述申领租金津贴,涉及金额44.5万元。曾景文被捕及获准保释后继续回路政署上班,直至近日再次休假,直至今天。
根据法例,有关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及罚款50万元,但当年互租单位在公务员之间颇为普遍,在过去12年因此被控的六名公职人员中,骗取的款额由33万元至229万元,各被告被判社会服务令二百小时至入狱十八个月不等,当中只有骗取政府225万元租金津贴的一名政府医生实时入狱十八个月,其余五人的判刑均获缓刑处理,即没有入狱。而与麦齐光骗款数额接近的,是2000年时被揭的税务局副局长单罗玉莲,后者与时任土木工程署高级工程师的丈夫骗取政府房屋津贴约33万元,判入狱九个月、缓刑两年。
现年62岁的麦齐光,任职公务员34年,2010年退休,今年应行政长官梁振英邀请,出任发展局长,上任仅五天即被传媒揭发涉嫌与同僚曾景文骗取政府租金津贴,他初时声称没错,租予对方只是为了谋取稳定租金收入;但随着他和曾景文互相授权对方自主出售单位的法律文件曝光,安排殊不寻常,令人怀疑他们以互租安排,掩饰业主身分以获取房屋津贴。麦齐光终在上任第12日被廉署拘捕,他随即辞去局长一职,成为特区最短政治生命的问责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