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彭宇案更荒唐 天津老太获巨额赔偿(组图)

发表:2011-08-19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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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导】近日,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翻爬马路护栏而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引发网友们的义愤,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彭宇案”。

老太诬陷反获得巨额赔偿?

据华声线上报导,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他当即停车,用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许云鹤拨打了110报警,西站大队直接把许云鹤的车送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并告知许云鹤想提车就做鉴定,鉴定费3000。他先垫付3000做了鉴定,鉴定结果证明了许云鹤的清白。被迫又交了两万押金,才顺利取车。

后来,老太太去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起诉许云鹤,但判决书的结果却令人膛目结舌,判决书判许云鹤赔偿老太太将近11万元。许云鹤认为,判决书的内容雷到了极点,“被告(我)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远,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影响。”


判决书

当事人质疑判决 提起上诉

对此判决,网上一名称许云鹤的当事人发帖提出质疑:老太太横过马路,在护栏中间受到“惊吓”,这损失是否也要算在我头上?如果是这样,光是站在护栏那里一天,因过往车辆“惊吓”带来的赔偿就非常可观啊;将近11万中,有8万多是“8级伤残”的赔偿金。而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也显示“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但患者拒绝治疗,入院5天就坚持出院。”骨折5天就出院,还在医生已经讲了“不手术会有致残的危险的情况下”。那么应该由谁来买单呢?

许云鹤进一步质疑,在8车道的主干道上跨越护栏,不但是违法行为,而且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尊重,这要算在谁的头上呢?证据确凿,红桥法院居然能这样判决?用“假设”、奇怪的责任判定、奇怪的赔偿计算来作为权威,这是在同情弱者吗?在这里,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弱者呢?随后,他并称已经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8月22日会开庭!


事故图:蓝色是许云鹤的车,红色是老太太过马路的路线和最后倒地的位置。

网友热议:比彭宇案更荒唐

此事件也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很多网友表示,此判决比彭宇案更荒唐。网友“交大”表示:“这就是中国特色下的社会,这就是法律的‘公平判决’,在共产党的社会,做好事是要付出代价的违章爬栏杆还得司机赔40%?这是神马社会!”

署名为“yang2a”的网友做了进一步分析:“他们是故意这么做的,就是为了破坏社会自发形成的秩序和道德,只留下他们的决定作为社会的道德,这是他们控制社会的一种手段。比如,有人积善行德修一座桥,乡政府就派人拆除,理由是这是政府的事情,私人这么做就是给XX党抹黑抢民心。又比如,过去搞运动,说谁反动谁就反动,什么民心什么法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做的决定才是民众应该遵守的规则。”

网友“坏账准备”表示自己是当时的目击者,他称:“没撞上,这老太太先倒的,离著好几米停下来,这老哥下来看,还‘傻乎乎’的去扶老太太,然后就被讹了,判决完全罔顾事实,这个和追捕歹徒,歹徒失足落水淹死,见义勇为者必须承担责任一样。很崩溃!”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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