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又公布了2009年人权发展白皮书。无需看,就知道又是天大的笑话。此白皮书上以图表示至2009年现行有效的法律234件,行政法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了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草案25件,通过了18件,修改了选举法邮政法等法律8部。乍一看,还真有点狗模狗样。
中共的法律颁布得再多,但哪一部法律得到真正的履行呢?没有,一部也没有!所以说中共没有任何一部纯粹的法律,中国没有一部什么法能够得到施行的。说法律,最要紧的当属宪法。可是我们看到的是中共至今为止,没有一天没有一个地方真正履行宪法。宪法是胡总书都提倡要树立其权威的,但是,宪法哪一天被树了权威了呢?宪法规定的言论集会结社示威游行,哪一点权利可以被保障呢?中共的政府,哪一家给过公民依法游行的权利呢?现在这社会不是说百姓们都还是刚 “被解放”的时代,傻呼呼的什么都不懂。近年来,每年都不知有多少件要求示威游行的申请,可批准了一件没有?既然中国的人权发展了,人民拥有了各种人权了,那么就得有表现呀,人民的觉悟也高了呀,那么为何没有被批准的游行呢?每年群体性事件都有十万件左右,那么他们为何不游行呢?如果允许游行,那么还会出现那么多群体性事件吗?那么连宪法都得不到履行,还谈什么法律?
再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个什么东西呢?连“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这样荒唐的不知依据哪个宪法制订出来的法律都可以得到通过,那么还有什么无法无天的法律不能被通过呢?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本身就不伦不类。不知常被定罪的法轮功修炼者破坏了中共的哪一条法律的实施?中共的哪一个专家、哪一个法官、人大的什么狗屁委员自己能说得清吗?文句上不通,道理上不通,法理上不通,都可以被通过,足可知中国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己邪恶到何等程度!如此邪恶透顶的什么组织居然可以去颁布法律?
村民们有选举黑社会成员的权利,可是市民们大学教授们高级知识分子们哪个人拥有选举或被选举权?中共还敢提及修改了选举法?这样的选举,远远不如妓院里选老鸨的公平。这些年,特别是征地可以产生巨额利润之后,相对正规的人当不了村长,需要黑社会成员才胜任此职。这一点中共的各级需要强迁强征的官员最为清楚。当然黑社会也从强征强迁中得到诸多好处,有的村可是上亿元的好处。所以各取所需。在这个大掠夺的背景下,黑社会成员风起云涌,纷纷抢占村委会。当然办法多的是,有用来福枪逼选的,有用钱贿选的,有控制住票箱强行选举的。这种情况下,还提什么修改选举法,让吴邦国去问问鬼,看会不会有人相信什么选举法。
身处中国的人都知道,中国的人权状况这些年可是年年倒退,百姓被盘剥的程度年年加剧。在中国说人权,还不如去和尚庙里找梳子。中共的人权白皮书,那正是北风那个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