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一个“改正”老右派的临终遗言(五)

冤民临终泪

作者:刘风麟  发表:2009-07-24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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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请看我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书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回答。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999年7月我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状告清华大学和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一案。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1日以"不属法院管辖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为由不予立案退回。(请看复印件)

"有关部门解决"清华大学是当属之。于是我2000年11月21日给清华大学邮去全部历史文件的复印件,清华大学人事处于2000年2月21日以一封没盖公章的信件作答复(请见复印件)。

各位法官清华大学对我的右派改正书是这样结论的。既"按照1957年中央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规定,刘凤麟同志原划右派的问题属于错划,予以改正"按标准属于错划,说明当时的中共中央有标准而不是任意,清华大学没按标准对错划且投入共和国的大狱,严重的违背中共中央标准,违背宪法致我一生穷困潦倒,是不能用[1978]55号文件开脱责任。

标准就是依据,按标准属错划,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不负法律责任,法律再不去强制他承担法律责任还谈什么依法治国。生不如死的劳动教养大狱生活,22年的苦难耻辱,清华大学不负责任,这是那家的法律,这是毫无人性的,强盗才有这样的做法。

我多次给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及有关人员写信和打电话,请他们用正义、人性、法理解决我提的问题,终未得到只字的答复,无奈于是,所以再次的求助法律威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呈送海淀区法院退回的起诉状。

请批示海淀区人民法院准予立案,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让受害者领悟到正义人性法理的真正价值和含义;在伟大、光明、正确、磊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度里,人权得到真正的保护。

和起诉一并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材料有:

(1)给总书记国家主席和国家总理的信

(2)给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人员的信

(3)表明清华大学"文明史"全部历史信件的复印件

请各位法官作为立案,审案、断案、判决这一长达40年历史冤案的参考。

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控告人受害没死苦苦求活的老头
申诉人:刘凤麟
2000年8月25日
刘凤林同志:

您的来信已收到,现将来信退回,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未经法院处理的,请将此信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案件正在一审法院审理中的,请将此信交一审法院处理;正在二审审理中的;请将此信交二审法院,并写明所交的庭室,如民庭、刑庭、经济庭、行政庭、执行庭等,并附寄一份一审判决书复印件。

三、案件已经本院审结的,请将终审判决书的复印件及申诉状一同给告诉庭。

四、案件一审已结、没有上诉的,现提出申诉的,依据有关规定,请先到原审法院申诉。如原审法院已驳回申诉的,请将原审法院驳回通知书、判决书的复印件以及申诉状一同送交我院告诉庭。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告诉庭
地址: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横七条三十号
邮编:100078

中级人民法院回答,同样是"得此信交有关部门处理",我绝望了。不我要活下去,争得人权,给共产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去信。

十五、请看给江泽民和朱溶基的信

江主席、朱总理您好

您二位是国家最高最高的首长,日理万机本不该打扰,除您之外谁能解决我的问题呢?请指给我。

按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答复"请与有部门联系解决"的说法,对否,请批示。

现将历史原件的复印件和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及其回信复印件并2000年1月21日党委书记和校长的信呈上。期盼答复和解决。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我都达不到。我无法维持死前的生活,哭叫无门。

等待和期盼着获有生存权力的盼:

最崇高的敬礼
一个历史的受害者(67岁不死的老头儿):刘凤麟
2000年1月21日
现住辽宁省阜新市人民街42-5-309

江主席、朱总理 您好

2000年1月21日给主席和总理的信,邮出一个月,工作人员转呈否。

2月14日新闻联播看见总在信访局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增强我对党信赖和依靠。在国家各级首长的关怀下1月21日的请求,会得到符合国法情理的处理。

1月21日的信和材料,是以邮资8元国内挂号函件(第0317号形式寄出,请主席和总理再如江南访问时回答一个站在楼上老者那样查一查给予关注和解决)

谁都知道"生活在毛泽东时代的人最幸福",而我却因清华大学违法(宪法)乱纪(划分右派的标准)使我九死一生,穷困潦倒,直到我离开人世之前两个人靠390元的收入维持不死不活的生活,清华是:"按标准属于错划"这样的因造成的果很鲜明的因果关系,应给予解决和处理吧。

党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法院都不管所以告御状,请体谅,敬等答复,致
崇高的敬礼
历史的受害者:刘凤林
2000年2月23日

依然是不回答,石沉大海,我分析二位国事太忙,工作人员未转呈。是我告御状不成的原因。

无奈,我给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去信。

十六、请看,给法制委员会的信。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法制委员会 各位首长您好:

为生存生活所迫,历时二年投诉(三次向法院控告,直到告御状)寻求问题的解决都无济于事,我求助最高权利机关给予关照和解决。

法院(包括中级人民法院)都告诉我"请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清华大学、国家主席和总理,我都去信多封,都未解决,给主席和总理的信未给只字回音。

现将全部展转清华大学,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文字材料呈上,请求依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当家作主--毫无欺骗真正含义,给予受害者,法律的保护和关照。

清华大学毁了我一生,治我穷困潦倒,吃尽了人间的苦辣辛酸,投入共和国的大狱,到老年无法维持生活。

我这个未叫清华大学折磨死的老朽,寻求一丝丝的天地良心,人性法理的援助,维护和解决,这是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英明伟大的领导和教育的结果,是共产党提倡依法治国政策,保护了人民权利的结果,否则子民那有告御状的胆量。

今天,过去握有大权的人都是父母生养,有血有肉,有思维人中精英,所以他的良智无疑是体现人民意愿的,是吧!

该说的说的太多了,该做的我做的也太多了,可是"有关部门"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那一点,那一件是符合社会主义好,依法治国经得住历史检验,具有天地良心,人性法理的事呢?清华大学竟连一丝丝慈善的良知都没有,真使世人无法认识,了解,知道这样竟不知因果关系,高等学府,他将怎么立足世界学府之林。

我和老伴是1948年结婚,无儿无女年纪七旬不死的老朽。靠我一个人月340元养老金度日,(清华大学投我入狱,老伴自然无法寻求工作,我不敢要儿要女,否则他们将是狗崽子)去掉每月的水、电、气及闭路电视费等,只剩下200多元钱,怎能维持生活。求医、问病,抓药则是清风泡影。

清华大学今天仍然用55号文件和没有新的指示精神开脱责任,请问文件和指示能大于宪法吗?20多年前清华大学答复说:"由于我们国家经济上还有很大困难","何况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涉及到全国五十多万人的问题"(抄于清华大学1980年1月30日的答复)现在我们国家不困难了,五十多万人除掉死的,活着如同我一样状况的人更不是很多,清华大学的钱伟长,再如费孝通等人的状况更不是无法生存。这仅是1/552823是极少极少,需要按法理的因果关系,清华大学要做的后继工作。正如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欠下中国人民的债(慰安妇劳工等问题)是一定要算要还的。清华大学欠我的个人生命债也一定要算、要还的,是吧!

各位首长:我只请求给予我符合天地良心;符合人性法理;体现党的伟大英明,正确磊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体现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意志的解决和处理子民的问题。

请给予答复,渴望权利机关的回音。
敬礼
清华大学制造的历史受害者:刘凤麟
2001年3月5日

二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法委员会

我于2001年3月7日将展转于人民法院,及国家主席、总理和清华大学的信等全部材料寄给您们已经二十多天了,未接到只字的回音,我终日盼望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告诉我怎样走这条正义之路(国内挂号收据编号第0639号)

正义之路这个词是中央电视台用的,取用于我的事是很恰当,且又十分相似,因为都是历史事件,只是发生在不同的国家和政府,一个是日本,一个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中国,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享有充分的权利,人民是最幸福的,正义是会得到支持和理解的;否则如何体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和英明;怎样向世人解说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所做的一切宣传及其各政治理论和主张。就因为从人治到法治,依法治国,我才向法院呈送控告状--控告清华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竟然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都不予立案,只是同情并告知我找有关部门解决,两年来清华大学不解决,告御状更无只字的回音,投诉控告无路,死逼梁山才给您邮寄展转二年之久的材料,求助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告诉我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怎样走这条正义之路。

人类社会,有着各种各样的政治团体和党派,只有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是最英明、磊落、最代表人的利益和意志,我坚信正义之路是要铺设和畅通的,我又坚信正义的曙光会照射到饱受共和国大狱牢狱之苦老年又无法添饱肚子一个历史受害者--老而未死的人身上。假如我能填饱肚子,不会再寻求这丝丝正义,附有人性曙光的照射--含着经历的苦难告别不解、迷茫......的人生。

国家最高权利机关,不会将我的信件石沉大海,您们握有大权,正义指望您们伸张请告诉我,我怎样走这条正义之路。

寻求正义的曙光,正义之路,我已经走了两年,人的生命里是限的,我将用尚存的生命走正义之路。因为正义,良心,天地良心是掌权者所具有的;人性良知更是掌权者高智商的天性。

我坚信在伟大英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掌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不会叫他的子民失望的,支持子民的正义的寻求是中国共产党伟大、英明、磊落具体体现。

盼望指出走这条正义之路的方法路径。

盼望指点我个人谓之的正义,对与错。

如无声更无只字的回答,这说明什么?向世人揭示什么?有理者走遍天下。为啥会是无声无字呢?

法理告知世人,个人的指示讲话,政府的文件等等都不能大于宪法,将一个按标准错划成右派的人;一个无辜的人,投入共和国的大狱、受尽长达22年的凌辱,一个错字造成一个人一生穷困潦倒,工资不补发,不予精神补助,这和宪法给予子民的权利能解释和说通吗?

为什么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走这样正义之路会这么难,他的阻力在那里?人民法院都不予立案;而只是同情。

2001年两会之后又告知国人"有理,有冤打得赢官司"这是正义人性、法理,良智的体现。请这样信条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升起一条条万道彩虹,这样的彩虹是法理、正义、人性、良智的象征,是共和国的希望。

告诉我吧,正义之路怎么走,等待权利机关的回声。

假如不给回声,向世人展示什么?那是人类的悲哀--当今中国是人权最好的时期,怎样体现,正义之路法院不予立案,告御状无只字的回音这不是人类的悲哀又是什么?

江书记国家主席说我的国家要德治与法治,德与法是支持和保护走正义之路的人,是当今我们国家的上方宝剑,假如德与法不支持和保护正义的人,那真是起码的人性都不具备,是这个结论吧!

敬请各位首长,再看一遍3月7日以国内挂号编号第0639号的材料,告诉我怎么走这条正义之路,假如是我错了,也请依人性的关怀、指出我错在那里。--这条正义之路是走不通的。前面是黑暗,是死路,根本就没有正义之路。

请各位首长,给予支持,理解和重视死逼梁山是真理、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乞盼敬等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回音

致以共产党员的敬礼
一个历史的受害者未死的老人:刘凤林
住址:辽宁省阜新市人民街42-5-309
2001年4月2日
三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

事不过三,这是中华民族处事的常理,然而我这个小小的草民,竟是第三次给您写信,(第一次是2001年3月5日,第二次是2001年4月2日,国内邮编号分别为0639、0656号,为便于首长批阅再将前两封信呈上。)

前后两封信近两个月之久,未得只字的回答,真叫草民不解,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对子民的请求怎么会不管、不解,石沉大海呢?

我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读共产党的书,学共产党治国理论;从农村放牛娃--到中专毕业(1956年)--到清华大学实验员--到清华大学将我投入共和国大狱四年(其中一年就业)--到农村改造17年--到穷困潦倒无法生存68岁的老人,我政治生涯是共青团的支部书记--到清华大学依照《标准》错划右派开除团籍--到平反改正后光荣的加入伟大光明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谁不是一生,我的一生基于清华大学依照《标准》错划成右派治我今天晚年凄凉,惨淡的结果。给点安慰补偿不应该吗?

清华大学剥夺了我的生存权,发展权,。所以我今天穷困潦倒。人老了,更无法生存,这样的因果的法理关系,国家最高权利机关,不该支持,过问、关照吗?能是因为我国人口是十二亿五千万,做为分子为1的一个人,无须管他的死与活吗?人权最好的共产党执掌政权的社会主义中国,不会、不是、更不应该这样吧!?

人是会思维、辩好坏、嗅香臭、识真假、分美丑的最高级动物;人是不能任人玩弄、残害、欺骗......的。正义终究必胜,还公道于人民。

我这个小小的子民盼望的是:

(1)指示走正义之路的方法,路径。

(2)指点我个人谓之的正义,对与错。

真的公证、法理、天地良心、正义、人性、竟是这样的难求,难寻吗?竟得不到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的支持和关照吗?仅仅两个小小的盼望竟得不到只字的回答吗?

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发展权,我只要求生存权、仅我一个人340元退休金,实在是无法保证我们两个老而不死无儿、无女的年纪七十的老人生存的。

清华大学欠我的生命债必须给予补偿以保证我们的生存权。
请达到我的二点盼望,给予回音
致以共产党员的敬礼
一个历史的受害者未死的老人:刘凤林
住址:辽宁省阜新市人民街42-5-309
2001年5月1日
法制委员会也无回音,又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十七、请看,我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及全体法官您好!

我是1958年被清华大学按1957年中共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规定进行复议属于错划右派。

四十多年来,我们国家在伟大、正确、光明磊落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造了光照千古、万世永存的业绩,成就和功勋。炎黄子孙千秋万代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万岁、万万岁。

今天以法,以德治国,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写入党章,以其为治党治国的指导思想。党的政治理念,治国方略、指导思想给倍有伟大传统的中华民族,带来了今天的幸福和未来的希望。

各电视台播发的《今日说法》,《法律帮助热线》《法制时空》等法律宣传栏目,告诉和教育人民,要以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我70岁不死的老头,基于清华大学毁我一生的冤案,只有一页之纸的改正决定,毫无分文补偿,实是与法典(宪法)、法理、人性、良智、天地良心所不容,更与党的政治理念,治国方略、指导思想等宣传相背。现今的中国人民的权利是最好的时期,怎么解释。

我的冤案自1979年2月28日清华大学以1957年的标准进行复查改正以来,于1979年12月开始,历经四十多年向清华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上书要求给予补偿至今没得到解决;伟大的执政党提出以法治国后,又于1999年7月19日,2000年1月24日两次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一审法院不予立案。又于200年8月25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两级法院都以同一理由"不属法院主管范围,请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退回。

高级法院法官先生、女士。我们国家已实施大法官制度,包括清华大学各个知名学府,都设有法学院,每年培养着大批的法官,为民执法。我的冤案给予立案,审理都不能吗?

七十年,父母赋予我生命;伟大、正确、光明、磊落的中国共产党赋予我灵魂(我是中共党员)知名的高等学府--清华大学赋予我终生的痛苦和灾难--直到老年无法生存。

我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维护、支持公民的正义、法理、人性、道义、良智、天地良心的神圣权利--示一审法院立案。

顺将:(1)1999年7月19日给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并其两次答复呈上。

(2)2000年8月25日给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信及答复呈上。

(3)1980年1月3日北京海淀公安局的答复呈上。

(4)1980年2月2日清华大学的答复呈上。

(5)2002年2月20日清华大学人事处的答复呈上。

给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及有关人员数十封信不再复寄。
受害没死而苦苦求活的老头:刘凤林
2002年2月15日 农历正月十五
住址:辽宁省阜新市人民街42-5-309

最高人民法院也无回音,只有电话中说最高人民法院不做书面回答。

(待续)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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