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5-13 21:15:17作者:
女婴的父亲表示,检警解剖女婴遗体后,告知可以将尸体处理掉,他便在一周内择日火化,没想到,现在检方竟以解剖结果起诉妻子。他质疑,解剖检体可能拿错,也很后悔太快就将孩子火化掉,让证据付之一炬。 洪姓女婴在民国九十六年七月十六日凌晨暴毙,死者廿三岁母亲自责全因她在婴儿头部上方多放一个枕头,才会害自己女儿窒息致死;但检警初步认为死者脸色发白,不像窒息致死,解剖采集血液、胃部内容物等检体送验。 两个多月后,法务部法医中心检验报告出炉,鉴定女婴是急性酒精中毒致死;检方为求慎重,再将检体送台大医院复检亦得到相同答案,血液中酒精成分高达五八九mg/dl(毫克/100毫升)、胃内容物酒精成分为四六mg/dl。 检方认为,张姓妈妈可能为让婴儿不再继续哭闹,才异想天开将烈酒加入奶瓶之中,却意外造成女婴中毒暴毙,但张姓妈妈否认,为此要求进行测谎,但经过两次测谎皆呈现不实反应。 洪先生坦承夫妻两人没有照顾好小孩,早有被起诉心理准备,但对于检方怀疑他们在奶瓶中加入烈酒,则是完全无法接受。他强调,孩子平时很乖,事发当晚也没吵闹,没必要加烈酒让孩子安静,将循法律途径为自己平反。 洪先生的母亲也为儿子和媳妇喊冤,她说全家人笃信一贯道都不喝酒,家中只有少许自行酿制的葡萄酒,不可能给小婴儿加烈酒;她并说,事发后儿子媳妇跪在地上,含泪道歉没把孩子照顾好,她见夫妻两人如此伤心,也不忍苛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