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杨佳该不该死,如果程序不公地处死他,人民也无法信服。这场公开践踏中国自己法制的审判,世人看得一清二楚。
剥夺杨佳选择律师的权力,公开强派假律师做托,陷被告人于死地,等于弃国法于不顾,私设党堂。
这么大的案件,不管杨佳有没有精神病都需要经过精神病鉴定这一关,法院选择没有资格的人进行鉴定,岂不又是公开的明托?拥有绝对权力的党法院难道连找一个有正式资格掩护的暗托都不屑,是不是太嚣张了?
二审的律师说,杨佳当堂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病,是法官当堂拒绝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法官也太无知而又刚腹自用了吧?精神病的诊断也是一门十分高深的学问,许多精神病人在常人看来完全正常。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是所有精神病人的病态特征之一,也是诊断精神病的医学证据之一,这是医学教科书里的明文教条。精神病人痊愈能够出院的指标之一,就是病人承认自己有精神病,有了自知之明的理智。
这么大的案件,牵扯的人如此之多,审判时却没有任何证人出堂,岂不是太草率了,这不是在草菅人命,公开政治杀人吗?
最重要的是,杨佳的母亲哪里去了?光天化日之下,先绑架嫌犯最知情的母亲,然后再审判嫌犯,也未免霸道的太露骨了吧?这是演戏吗?这样的戏剧情节在舞台上都会因为编造的太粗糙,太假,没有现时可能而被删掉,可是却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也太利令智昏了吧!即使杨佳母亲是罪犯,也不能剥夺她公堂作证的权利啊!不过鱼钩可是好吞不好吐。看中国政府日后怎么处置杨佳母亲吧!
称杨佳母亲在拘留期间心脏病发死亡,或跳楼自杀。这是政府政治他杀的以往俗套,已经用的没有人信了,更何况这样一来,政府绑架藏匿人证的事实也就不打自招了。
要不就把杨佳的母亲弄成傻子再扔到大街上。这就看政府怎么下手了。花钱找个地痞流氓去做就行了。做这个,中国政府倒是轻车熟路,拆迁中不是经常使用这招吗?但是政府杀了杨佳,一定希望人民尽快把这件事情忘掉,留个傻子在世,象祥林嫂一样天天喊着儿子终是危险。
处死杨佳母亲,然后火化,再然后否认知道杨佳母亲的下落。不过这已经不可能了,除了人们已经看到警察抓走了杨佳母亲,更重要的是一审的托律师说是杨佳的母亲有委托书给他。除非再将一审律师灭口,然后称一审律师撒谎。但是这样做后果难测,风险太大。
看来中国政府只有一条路了:将杨母消尸灭迹,然后不管百姓如何追问都绝口不再予以回答。反正权大压死人,聋子不怕响雷打,死猪不怕开水烫,这种事情做的多去了,奈我如何?不过这样做过去灵,并不等于永远灵。
中国政府真是饥不择食,慌不择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