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恐惧──中共法典之外的第六种刑罚

作者:鸣汇 发表:2007-10-1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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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的法典上,人们只能看到五种刑罚,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但实际上,在中共实际实行的刑罚中还有一种刑罚更加令人恐惧,那就是 “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和判刑不同,劳动教养更具有任意性和可操纵性,而且是由行政人员决定的。在监狱中只能减刑,不能加刑。而在劳动教养所(院)中,那些所谓的管教,甚至劳教所外的某某领导,都可以给被劳教者加刑,少则一个月加五天,多则可以加一年。

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期满之后,又被转到所谓的“学习班”非法关押一段时间,由于坚持自己的信仰,又被非法劳教。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直接劫持到监狱。

用中共的话说,劳动教养是人民内部矛盾,可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人民,他们的处境却比敌我矛盾的刑事犯人更糟,在劳教所,你所拥有的唯一权力就是服从和劳动,其余的包括吃不饱等问题,只能求助家里了。如果家里不管,那么劳教所更不管,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如果不想进监狱,只有熟悉法律,不触犯刑法就可以了,可是如果想躲开劳动教养就没那么容易了。劳动教养审批手续简单,审批人随心所欲,又没有监督和制约机制,所以防不胜防。在单位不服从恶党领导的人,就可能被劳教。劳教所需要黑奴工的时候,被劳教的人员就可能增多。

中共每逢有“大事”,便要大兴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尤其是劳教所,以此来制造恐惧,恐吓民众。零八年要开奥运会了,中共又故伎重演,能不能开成先不说,各劳教所可是早已人满为患了。在这方面先行一步的是辽宁的大连和抚顺,还有北京。因为这些地方已经开始向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转送被关押人员了。

仅大连瓦房店在零七年六月到八月间就有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抄家等,多数被判一年半到两年教养。这就是中共所谓的“人文奥运”“绿色奥运”,人们看到的却正是血腥奥运、红色恐怖奥运。

“劳动教养”这个中共邪灵专门用来迫害民众的“刑罚”,一直在无情的摧残着中国人民,变异着中国人民的善念与良知。在它的淫威下,中国人往往是欲言又止或者是缄口不言。这个法典之外的刑罚就象一个无形的绳索,在牢牢的束缚着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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