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上访条例上访者依然无助(图)

发表:2007-04-09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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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坤毓四处走访难得回音

中国国务院2005年5月施行信访条例以来,许多百姓在无法获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向当地政府请求援助,而又有很多人士在向当地机关投诉期间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甚至受到迫害的情况下,到北京的上访机关和法院伸冤求助。这其中也包括到北京上访的美籍华裔胡坤毓。

因在山西省新绛县的房地产投资合作项目中遇到的纠纷无法按照正式签定的合同解决之后,胡坤毓最后告上法庭。在2004年7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判决书,裁决胡坤毓胜诉,并且指出被告违约,必须在限期内搬出所涉及的大楼,否则依法强制执行。

*两年求助无下文*

但是胡坤毓说,自从获得胜诉的判决书之后,被告一直拖延到现在都不肯搬离,法院也没有实施有效的司法执行。两年多来,胡坤毓到处求助,从山西法院到山西人大常委办公厅,但是都没有下文。

胡坤毓说:“我走访了很多部门,上访了北京。北京方面呢,就是说,政治协商会议、常委会,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连全国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我也寄有材料,一份信给他。这些都是上访了,都没有一个回应和结果。我也摸不着他们是怎么想,我也不清楚。”

*判决和执行属两不同环节*

为胡坤毓打嬴诉讼官司的律师表示,在中国,法院体制是判决和执行是两个环节。法院内部有一个执行部门,胡坤毓这两年来一直都在跟执行部门交涉协商,虽然很多案子在执行中遇到很多具体的问题,但是一个胜诉的判决应该得到执行。

胡坤毓的律师说:“我认为还是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的,因为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美籍华人,我们国家有个涉外的法律,也重视这方面的情况。还有个影响问题,应该重视这个情况。之所以为什么到目前没有得到解决,这个中间很具体的情况,我也讲不上来。”

这两年到处上访、到处投诉的美国公民胡坤毓表示,据他所了解,中国许多案子、特别是地方上的案子,执行比审判还要难100倍,没有权力,不过人事关系那一关,案子就执行不下来。

胡坤毓说:“作为一个外国人,我能怎么办,在中国?你说,遵守你的法律,我又办不成事。不遵守,你们又拿我,处理我,或者是什么我违反了你的法律。我简直没办法。”

*上访者:条例制约上访人*

一位到北京上访的人士表示,他对上访感触很深,各地的人到北京,那是在当地都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才向北京的信访机关求助,不但很少见到什么效果,有的时候还会受到不好的待遇。他认为,信访条例在实际中制约了上访的人。

这位上访人士说:“地方政府现在在北京也特别特别猖狂,对上访人士又关押,又是非法绑架,又打又骂。对上访人来说呢,得到这些不平等待遇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实际上,上访人到北京来上访,愿望都是好的,希望得到一个安静祥和的社会环境。可是现在根本就得不到。”

中国媒体晨报和长安街时报报导,江苏省苏州市一些上访者被迫参加信访学习班。在学习班上没有人讲课,只发两本信访条例和一份苏州市政府16号令,然后就是轮番的劝导,不准睡觉,还要罚站。学习7天之后,被认为学习不好的继续学习,直到保证不上访和签署保证书,才算学习态度良好。

*信访形势仍严峻*

南方周末报导,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调查表明,新的信访条例自从2005年5月实施以来,尽管中央高度重视,但是信访形势依然严峻。调查报告指出,在2008年奥运来临之前,用什么方法有效化解信访高峰,对中央政府来说迫在眉睫。

中国国务院的信访条例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走访的方式,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投诉请求。条例指出,各地政府应当认真处理来信、接待上访投诉和提供便利条件,并且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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