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6-03 14:43:00作者:
江西省奉新县干洲镇工商分局副局长吴悦明于2004年10月涉嫌杀害情妇,并夺得巨款23万元。6月2日,吴悦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中新网6月3日报导,吴悦明,今年39岁,于2004年1月被任命为奉新县干洲镇工商分局副局长,因业务关系,与时任奉新县澡下镇新安竹业有限公司的出纳万某某相识。2004年6月,万的一次主动约会,两人很快的就发展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之后,万某提出要吴悦明在工作、生活上照顾她,更三岔五要吴悦明买东西,甚至要求吴悦明给她买幢房子。
据中新网6月3日报导,吴悦明,今年39岁,于2004年1月被任命为奉新县干洲镇工商分局副局长,因业务关系,与时任奉新县澡下镇新安竹业有限公司的出纳万某某相识。2004年6月,万的一次主动约会,两人很快的就发展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之后,万某提出要吴悦明在工作、生活上照顾她,更三岔五要吴悦明买东西,甚至要求吴悦明给她买幢房子。
万某的要求日益频繁,令吴悦明感到不胜其烦。2004年10月15日,万从县城取出公司资金20余万元,便打电话要求吴开车送她回公司,吴表示不愿意,要万某自己搭车回去。但是万某却不罢休的一再要求,被纠缠得失去理智的吴悦明竟然顿生杀机。
万某最终还是上了吴说明的车子,还宣称身体不适,于是服下随身携带的两粒安定睡在车上。吴悦明看着熟睡的万某更是生气。他将车子往另一个乡镇开去。途中,吴以购买苗木为由,在一农民家中借取一把锄头。待车子离县城30多公里时,就用锄头对准万某的脑袋猛打,并用透明胶带蒙住万的嘴鼻,万某就这样当场被死。
为了尽快处理尸体,吴悦明驾车向修水县境内驶去,将万的尸体掩埋在修水境内一个叫毛竹山的地方,为灭迹,吴悦明把死者身上的衣服全部脱下焚烧,把死者包内的23万元现金藏匿在自己车辆的后备轮胎里,将死者的耳环、手镯随手放进自己上衣口袋,把死者手机抛入另一山涧之中,再驾车原路返回。
万某所在的公司在万携巨款音讯全无情况下,向警方报案。吴悦明于2004年12月中旬逮捕,并且垣承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