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由韩俊、罗丹执笔的调查报告,是该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与筹资》课题组2004年组织的一次较大规模实地调查的结果。本次调查共调查了118个村,1000多个农户,地域涉及25个省市的114个县。
调查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一、农村基本卫生状况有比较大的改善。大多数农民都住上了砖瓦房,很多还住上了楼房,可以用上清洁安全的饮用水,但厕所的卫生条件差。不过,住院分娩率和患病就诊率仍较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生孩子花几百元、上千元去医院已经比较普遍,但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在家接生的仍然很多。再者,不具有乡村医疗资格的医生仍然较多。在村医生中,大约有80%具有乡村医疗资格,仍有约20%没有取得乡村医疗资格。第四,相当部分的农村预防接种是有偿服务。在所调查的村中,94%的村有预防接种服务,但约86%的村预防接种是收费服务。收费标准差别很大,且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收费标准越高。
二、私人医疗机构是农村医疗服务的主要供给者。韩俊说,在所调查的100多个行政村中,平均每个行政村有医疗诊所2.3个左右,在这些医疗机构中,80%以上为各种形式的私营性质的诊所。
这些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小、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医生的文化素质低,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在80年代以前从业的人员中,很多都是集体经济时期的赤脚医生,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村医在农村医疗服务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调查显示,村级医疗机构是70%村民看病的首选。调查显示,少数距离中心市镇较近或者病情严重者才到县及以上医疗机构去看病。在价格、服务和方便性方面,私人诊所和村卫生室表现较好,乡镇卫生院最不令人满意。
诊所收入主要来自药品收入,占其总收入72.7%,治疗收入占14.4%,疾病预防收入占2.2%。
村级卫生机构深受乱收费的影响。调查显示,对于村级诊所,上级部门几乎没有资金支持,村委会也很少有资金支持。只有7.4%的诊所能获得村里的补贴,所能得到的补贴额也很有限,从每月几元到每月20元不等。上级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对于村级诊所主要是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这些管理对于规范农村医疗市场、保证药品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些地方只管收费办证,对农村医疗人员的资格把关不严。把管理变成收费,不但不能提高农村医疗服务的质量,反而加重了农村的医疗负担。在广西省北流市六靖镇长江村,一个年纯收入7000元的村级诊所,各种收费达3468元。山西省一个村的医生反映,一块15× 30cm的塑料板打上“严禁伪劣药品”六个字就需要20元,发一张药品管理条例就要收200元。
三、大病对农民家庭生活的影响巨大,这是他们无力承担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农民难以承受大病的高昂治疗费用。从调查来看,农民一次大病的平均花费(包括药费、治疗费、交通费等在内)为7051元。中西部地区人均收入水平低,以人均收入2000元计,一个三口之家一年的收入也不过6000元,一次大病的医疗费就花掉了一个家庭一年多的全部收入。
“不怕穷,就怕病”。村民们认为:“要是不生病,农民的生活还基本上能过得去,一旦生大病了,不但身体垮了,而且好几年不能恢复,甚至是整个下辈子都不行。”在所调查的贫困户中,约41%是由于疾病导致了家庭贫困,其中东部地区50%左右是由于疾病陷入贫困,中西部地区约有39%的贫困户是由于疾病陷入贫困。有的农民说,他们是“小病不用看,大病没钱看”,“小病等着好,大病等着死”。“小病挨,大病抗,小病拖成大病”。农民由于经济条件差,很多大病往往错过了治疗时机,一旦发现就成了绝症。
韩俊说,一些人把农民看不起病归罪于农村医疗机构的过度私营化,这种观点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农民看不起病主要有两个因素在起作用:一是村级医疗服务质量低,村级医疗机构不能看大病。但公有制的卫生院或医院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上都非常昂贵,农民难以承受。二是农民必须由自己承担医疗费用。对于昂贵的医疗服务,在计划体制内享受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的人有能力承担,城市中收入较高的人有能力承担,而广大农民被排除在国家的医疗保障之外。这样,两个不同的群体,面对的是同一个市场,农民的窘境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农民看不起病,并不是由农村医疗机构的私营化造成的,而是由医疗费用昂贵和医疗保障体制不合理所导致的。当前,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降低农村医疗价格,提高村级医疗服务质量是比较可行和现实的,因为70%多的农民在村级医疗机构就诊,这一块服务搞好了,大多数农民都可以受益。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