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请法医解剖我女儿的遗体

作者:c母亲黄淑华老师谈人格尊严 发表:2004-01-09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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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年11月3日

地点:广州中山大学

采访者: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艾晓明、陈雯锐、黄海涛、黄利荣、李春红

记录整理:黄利荣 陈雯锐

(2003年最后的日子,黄静母亲黄淑华接到又一噩耗,黄静的外公终未能等到黄静冤情得以昭雪,不幸与世长辞。我们为黄静家庭遭逢又一不幸深感沉痛,也深知黄静案面临的重重困难。在此万家团圆、辞旧迎新的日子,我们可以想像,黄静的父母永远盼不回自己的女儿,同时又失去另一位亲人,内心何其伤痛。我们在这一特别的日子发表这一采访录,希望更多公民能够关心这个教师之家,同时投身到我们维护公民权利的行动里。我们特别难以忘怀的是,两个月前,在采访黄淑华老师、问起令母亲无比痛苦的话题时,黄老师几次悲痛落泪、语不成句。这也是这份文稿显得句子短、节奏慢的原因。我们相信,关心黄静案的正义读者每天都会到这个论坛来看,希望把黄静案打入冷宫的人也会经常来此观望动静。我们衷心希望办案人员能够耐心读完这份记录,反省自己的作为,纠正过往错失,让黄静的灵魂在此新的一年能够获得不同的命运。我们向所有关心黄静案的读者恭贺新年,愿上天给这个不幸的家庭以爱和祝福,愿黄静的灵魂早日得以安息--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负责人艾晓明2004年元旦附笔。)

我的孩子黄静遇害已经8个多月了,为了查清她的死因,我不断上访控告,强烈要求公安立案,得到社会上很多有正义感人士的支持和有关领导的重视,公安终于立案了。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例如,网上也有一些流言,说什么黄静母亲不配当一个母亲,其理由是,黄静赤身裸死,这是个人隐私,黄静母亲把这一事实公开,就没有尊重死者的人格尊严。对这一问题,我有这样的看法:

首先,如果说这话的人是善意的,那么这就是我们一个误区。我们要呼吁、要强调的是尊重“女性人权”;在我们这个社会,当我们妇女与我们的孩子受到侵犯、特别是遭受性侵犯、性暴力的时候,我们往往难以启齿,特别是遭到熟人的强暴。即使举报,也难得到公安配合、积极追查罪犯,这就导致罪犯逍遥法外,受害人无处申冤。坚决举报犯罪人,打击犯罪行为,这原本是我们维护法律尊严应该强调的重要内容。

如果说这话的人是恶意的,那就证明,有恶人一次次侵犯妇女的权力而没有受到社会应有的惩罚,反而有人为他说话,为他壮胆,反而保护他,而为自己争取合法权力的人反倒成了罪人。我为我女儿讨回公道,反倒成了一个罪恶的母亲。在他们眼里,是非颠倒,黑白颠倒。讨回公道,就是要严惩侵害妇女权利的罪犯!

其次,我想说说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就是人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应受到尊重。我的女儿黄静是中国的一位普通公民,她的人格应该受到尊重;她是一名人民教师,她的人格更应受到尊重。人的尊严包括她做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她的荣誉、健康与生命权以及其他一些自由权利。我的女儿遇害了,有些新闻媒体报道为“裸死”。但是为什么我的女儿黄静会“裸死”啊?“裸死”是她受到性侵犯的铁证,也就否定了“病死”的谎言,揭示了女儿被强奸谋害致死的客观事实!这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但有人却费尽心思试图以与“恋人”在一起来掩盖残忍的谋杀!有人将“裸死”说成是隐私问题或者是应忌讳的事情,不应说出来。

我女儿黄静的名誉权不但受到伤害,网上常有流言侮辱她;她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犯,她的遗体上留下了满身伤痕;她的女性尊严受到侵犯,她遭受了性暴力侵害;而且她的生命权受到侵犯,她已经永远的停止了呼吸。人格尊严最重要的是生命权,我女儿的生命惨遭杀戮,女儿的生命权被恶魔剥夺,我要替我女儿讨回人格尊严!不是我不尊重我女儿的人格尊严,而是姜俊武及其同伙侵犯了我女儿的女性尊严!

我女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对恶魔她进行了顽强的挣扎,进行了奋力的反抗,女儿一贯注重贞洁,绝不会容忍流氓混混玷污她的灵魂和身体。她的双手、双腿、胸部、颈部等许多地方都伤痕累累,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就是对流氓犯罪的抗争!她来不及用语言控告,只留下遍身伤痕的遗体和被凶手伪装了的现场!

活着的母亲难过,我痛苦,我强烈要求公安立案侦查凶手,就是为了维护女儿的人格尊严!替女儿讨回公道!我女儿遭遇了约会中的暴力强奸谋杀,我必须把事实真相说出来,女儿和姜俊武已不是恋人关系。当晚,女儿根本不可能让姜俊武留宿,这就是一桩非常明显的恋爱不成、性爱未逞,而被强奸残忍谋杀案。我女儿发现姜俊武有很多劣迹,她强烈地要与姜分手。于是姜便产生了性欲占有不成而谋杀的念头,姜准确地把握了女儿2月23日晚住校的时间。姜也把握了一般人的心理特征:我的女儿未婚,是一位人民教师,如果说出来,对我女儿的贞操、名誉不利。所以,姜俊武制造一个“病死”的谎言,想我们肯定会接受。

如果说我女儿在路上走,被人抢劫了,歹徒把她打伤致死了,如果说这个事实,那人们就会同情她,认为应该立案。但是我把女儿遭到性暴力侵害致死的事实向当地公安述说,要求他们立案的时候,他们却付之一笑,说是与男朋友亲热致死的,不是案子!

公安不立案,我只能一级一级地上访投诉,我必须要讲女儿遇害这个事实;不讲事实怎么让人相信?有正义感的人认为这是一起暴力强奸谋杀案,但社会上有些人想掩盖真相,就想以与姜是恋人关系,而不把它当回事。我女儿的案子案发后三个多月才立案,也是因为社会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约会中的暴力强奸甚至谋杀。他们没有这个概念。通过黄静的悲剧,要让社会上所有的人都应该懂得约会强奸谋杀这个概念--不仅要让学生们懂得,工作人员也应该有这个法律的意识。呼吁社会警惕熟人强奸、谋杀,呼吁法律打击熟人强奸、谋杀,呼吁保护妇女人格权利!

第三,是法医鉴定问题。我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请法医解剖女儿的遗体?有人指责我很残忍,是的,我是不忍心啊!我是伤心啊!但是没有办法!为了查明女儿的死因,我就只能寻求法医来取证。对女儿的遗体一次又一次地解剖,是为了争取法律公正,维护女儿的生命、尊严和权利!这又错在哪里?!犯罪分子不能老实交待,我唯一的可能做的就是请法医解剖遗体,让带伤的遗体说话。但是,我们在公安遇到了不公正的法医!我的女儿身体很健康,根本没有病!湘潭市公安法医鉴定出“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你这个湘潭市公安法医连我亲手交给你的物证--有精液的物证、女儿的内衣裤物证都给我毁掉,那么你做的这个病理切片能够使人相信吗?第一次解剖,不但没有查明死因,还为罪犯提供了脱罪的证据!为了寻求客观科学的法律证据,我申请湖南省公安厅重新鉴定,这次我想解剖遗体,重点要求对外伤作刑事技术鉴定,我认为那里法医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应该更高、设备也会更齐全,对没有病理的内脏,应该不会说成有病。我又把希望寄托到省公安厅的法医检验上面,没想到,省公安厅的鉴定为“肺梗死”--这又一次践踏了我女儿的人格尊严!又一次地为罪犯脱罪提供了依据!

他们为了掩盖我女儿遭到暴力侵害的这个事实,就只能给女儿强加、捏造一个病死的谎子,这就是侵犯我女儿的人格尊严!我女儿的生命是被罪犯剥夺的,你们不但不为我女儿寻找罪犯的犯罪证据,还出具假的法医鉴定来掩盖犯罪事实,这不是助纣为虐吗?岂不是帮助罪犯再一次侵犯我女儿的人格尊严吗?

为了给女儿洗清冤情,我只好高价保存女儿遗体,寻求面向社会的、与公安法医鉴定机构没有利害冲突的法医鉴定机构,希望能够客观、公正、科学地查明女儿死因。我请南京医科大学法医中心做了书证评估,南京的鉴定结论认为黄静当属非正常死亡,“病死”依据不足!我又请中山大学法医中心再做法医鉴定,中大结论认为:黄静内脏没有病理改变,“病死”缺乏依据!也就是说用“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肺梗死”来解释黄静“自然死亡”没有依据!而现在公安、检察对南大、中大的结论拒绝采信,对姜俊武仍以强奸中止罪名起诉,姜俊武的律师曾蛮不讲理地对记者说:“不管鉴定结论如何,他都没有必要作判断,‘因为所有的鉴定都只能说明黄静死亡的内因,和我的当事人姜俊武没有因果关系’”。那么我就要请问:黄静如果是你的妹妹、你的亲人的话,你也会如此冷漠这条生命吗?!

女儿能否申冤?凶手能否被绳之以法?斗争是艰苦的。目前,这张黑网太大!法律的尊严要靠我们全体公民自己来维护!我们渴望得到有正义感的执法人员的支持!我们也一再请求国家高层领导不关注。我女儿沉冤难申,所以到了现在,我呼吁社会上所有有良知的法医站出来、社会上所有有良知的公众站出来,为健全司法鉴定制度、惩治司法腐败、打击流氓犯罪而不屈斗争!请大家为我女儿黄静争回一个公道!为我女儿黄静争回人格尊严!这也是为了黄静的悲剧不再重演!这是我作为母亲应该尽到的职责--我应该付出我的一切努力!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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