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中国大陆在这次SARS疫情处置过程中,政府更多依靠的,是无限膨胀的自由裁量权。因为,目前中国政体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可便宜行事、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而不需法律授予,随时可在适当的时候行使权力。因此,大陆新近成立的银行监督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都未经过任何立法授权,而只须获得行政部门的批准,就可以开始挂牌运作。
在这样的行政值导向下,造成整个大陆社会制度结构的扭曲,所以,当政府的目标是发展经济,官员的政绩主要就体现在GDP增长率上,而当他们面对任何突如其来的社会事件和灾难,例如SARS,官员的本能反应是隐瞒和欺骗。因为,这些中共官员不想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商业环境,他们隐瞒的理由是,维持投资环境,也是造福民众、创造就业机会,所以即使因此暂时牺牲一下民众利益也是值得的,这样的结果,就导致SARS疫情的一发不可收拾。
此外,这篇文章也坦承,大陆在这次处理SARS危机中,政府是绝对的主角,公众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当然,这是在大陆现有制度下,唯一有效抗衡疫情的办法。然而,对于一个健康的社会来说,这终究是一种可怕的局面。文章坦承,在一个自然而自由的社会中,社会最基本、最大量、最重要的组织形态,就是形形色色的自治性组织,而不是合法垄断暴力的政府。
与人民日常的物质、精神生活关系最密切的,也正是这些自治组织,比如商会、同业公会、工会、宗教团体、兴趣性社团、专业社团、校友会等,但在中国现有政治体制中,却严重抑制社会这种组织有机体,于是当大陆社会出现如SARS这种紧急状态的时候,整个社会只能完全束手无策,而无法出现类似911事件后,纽约大部分救灾活动都是民众自发自觉组织起来完成的局面。
因此,当SARS降临时,一个没有多元组织的社会,当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时,每个人只能孤独地面对着,结果只能是人人自危,整个社会必定只有陷入巨大的恐慌中。
(中央社记者彭思舟台北二十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