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12-29 07:07:00作者:
新闻由头
江淮晨报昨日报道,阜阳市清河路中学的刘婷婷和姐姐散步到皖北商场,看到有几个穿制服的人,围着一个人拳打脚踢,后来,有个穿制服的人竟拿着玻璃杯往那个人头上砸去,杯子碎了,那个人头上流出了血。回家后,刘婷婷十分气愤,连夜给阜阳市公安局局长宋家伟写了一封信。她在信中写道:“我作为一个初中的学生都看不下去这件事。如果您是位好局长,请回信,给我们公民一个好的解释。”
即时点评
执法人员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知法犯法已经不是新闻,类似的事我们时有所闻,倒是这个中学女生的仗义执言让我们许多成年人感到汗颜。我们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事,然而,面对这样的事,我们往往缺少这个女生所拥有的正义感和勇气。多年的生活经验教会我们的更多的还是世故和明哲保身,而不是对于社会道义与人的尊严的坚持与捍卫。我们有时也愤怒,但这种愤怒常常只化为饭桌上的牢骚,而没有像这个中学生那样,马上行动起来,尝试着改变这种现状。这正是这个女生的可贵之处。有时我们以为没有希望解决的问题,经过努力也许是可以解决的。有人或许会说,这个女生碰巧遇到了一个好局长,从而能使问题向好的方面转化,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遇到好局长之前已经选择了行动。如果每个人都行动起来,社会上的歪风邪气肯定要有所收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