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大的债主是我的‘父母官’”

发表:2001-12-17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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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临高县城最繁华街区的豪庄酒楼,虽说只有11个包厢、30多张餐桌,却是这个贫困县里规模最大的一家酒楼。经理符亚清今年40多岁,是县政协常委,天生一副“笑佛”像,镇里人亲热地称他“阿清”。

可成天开口笑的阿清心里却很苦。他告诉记者:“公家单位在这里吃喝记账不付款都快百万元了,这欠账有的快8年了,真难收啊。为撑门面我已在亲朋好友处借了几十万元。”

两届镇政府欠下吃喝账36万元,阿清说:“这最大的债主是我的‘父母官’,我对她最气又最无奈。”

阿清说:“从1994年开始,临城镇政府就在我的酒楼定点吃喝,大部分是记账。当时镇委书记兼镇长是林道祖。到1996年初,已欠款22万多元。我多次讨账,可他们以经济困难为借口不给钱。1996年6月林道祖升任县政协副主席,张万康接任镇委书记,邓善红任镇长。吃喝点仍定在我的酒楼。我多次向张、邓两人要求解决上届领导遗留的债务,他们口口声声说上届的债一定要解决,以后在酒楼吃喝都会及时付款。可是到1998年5月,张、邓两人调走时,上届领导欠的钱不但没还,他们这一届又欠下13万多元。其后调来的镇委书记冼世景转移了吃喝点,我多次向他催要,到今天没有还一分钱。”

记者走访了临城镇三届镇委书记核实情况。

临高县政协副主席林道祖说:“我1990年到临城镇任镇委书记兼镇长,到任时镇上没有一分钱,但大小会议开了要吃饭,接待上级检查也不能怠慢,没有钱就欠账。我和几位副职6年时间共签了22万元的欠账单,其中我个人签名的有6万元。离任时本想把这笔欠账还掉,但调令来了走得太仓促。那时,镇企业办公室下属公司扩建临城商场,出售了20多间商品房,可以收回60多万元。调走前,我在交接工作时,把豪庄酒楼的债务也做了交待。现在五六年过去了,账还挂着。真不好意思。”说到这里,林道祖很有些气愤地说:“新官要理旧账,那是政府的账,不是我个人的账!”

临高县建设与国土环资局局长张万康说:“我1996年6月至1998年5月任临城镇委书记,到任就背上了470多万元的债务。当时镇机关有29人可以在酒楼签单吃喝。为节支,我制定了招待费“审批卡”,一支笔审批,几位副职有200元以下的建议报销权。1997年底,县上发文,乡镇经费要有书记与镇长联名审批才能开支。此后,一些吃喝账,不管吃没吃,镇长签了我跟着签,有人说,这是黑猫吃了白猫来背名。”谈到这里,张万康有些忧虑地说:“我们对招待费还是管得较严的,一般一桌客的标准最高500元。问题是,县上几十个部门可以检查我们的工作,每个月都有省、县领导来检查,有时一天好几批,特别是县级部门来检查,上午11时前后、下午4时后才来,工作还没谈完,吃饭时间就到了,为了工作不落后,我们欠账也得吃。2年多时间,我任镇委书记期间报销和欠下的吃喝费共40多万元,其中豪庄酒楼13万元。”

现任临城镇镇委书记冼世景对吃喝款很无奈,他说确实没钱还账。他告诉记者:“我是1998年6月到临城镇任书记兼镇长的。现在别说还前任的吃喝账,就是把干部职工的工资维持下去都困难得很。11月才发了9月的工资,10月的还没有着落。我们每年工作经费15万元,我东拼西凑,这几年还帮前任还了不少老账。比如,补发了1997年两个月的工资97万元,还零散债务13万元。今年日子难过,全镇80多位五保户老人,还欠两个月生活补助费3万多元,不知到什么地方去找。”

镇政府拿出10亩土地抵顶“吃喝债”,阿清说:“一块地卖两次,不知官员们是真糊涂还是陷阱,我又贴进去12万元。”

阿清说:“这些年来,我每年纳税在10万元左右,年年被评为县纳税先进个人。跟私人打交道我留着心眼,但跟政府打交道就放松了警惕。1996年3月底,镇长邓善红代表镇政府和我协商,决定把县城美台路口镇农科所10亩地出让给我,每亩地出让金2.1万元,共计21万元。这样,镇政府就可以抵销吃喝款11万元,我再付给他们10万元,就两不欠了。于是,4月9日我交了10万元现金给镇政府企业办,算作购买土地款。其后,镇政府又帮我申请,得到临高县政府批复,同意使用这10亩地兴建职工住宅与公司办公楼。哪知当我到县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国土局的同志说,这块地早已被镇政府出让给了镇农工贸公司,而这家公司又拿着这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到银行去办了抵押贷款。这无疑给我当头一盆凉水,镇政府的土地竟‘一女二嫁’。他们解释说,这里面肯定有误会,一定帮我把土地搞到手,这年12月又分两次骗我交了10亩地的耕地占用税2.67万元。”

记者走访了当事人。林道祖说:“那是1995年底,镇农工贸公司写了一份利用镇农科所200亩土地搞蛋鸭养殖的可行性报告。这个报告提出把其中靠近公路40亩地办理土地抵押手续去银行贷款解决蛋鸭养殖经费问题。我派镇办公室主任去办理抵押手续,给银行的是复印件。土地一分都没有动,还荒在那里,县国土局可以把土地证办给符亚清。”

张万康说:“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用10亩地抵顶符亚清的吃喝账,是镇长邓善红操办的。那时我刚到,没管事。邓善红他们并不知道镇农工贸公司用那块地去银行办了抵押贷款,这事没经过镇委、镇政府集体讨论,是林道祖个人决定的。当邓善红再把那块40亩地中的10亩地抵顶给符亚清时,镇委书记林道祖也不知道,那是两届班子交接期间,管理混乱,所以发生了‘一女嫁二夫’的怪事。”

临高县国土局局长王学启说:“同意临城镇用集体土地抵顶吃喝债,没有道理,我们坚决不给办证。原因很简单,其一,这宗土地是集体土地,是全镇人民共有的财产,不是镇政府一小部分人所有;其二,这块地已作了一次抵押,一块地不能出让两次。”

县法院帮助追回30多万元欠账,阿清说:“我很感激法院,但法院的10多万元吃喝账又谁能帮我讨回来”

阿清1996年就是县政协常委,久居县城,耳听八方,对怎样收回欠款也动了一些脑筋。他对临城镇政府没有办法,对其它欠款几万元和十多万元的单位,倒是通过县法院收回了30多万元。临高县法院院长林鹤年对帮助符亚清收回欠款很是自豪。他说:“法院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通过协议调解和冻结银行账户、拍卖单位财产等方式帮助“豪庄”追回了县外贸公司、扶贫公司、市政建设指挥部和企业局等10多家单位的吃喝账。县烟酒公司欠‘豪庄’5万多元,上诉法院后,我们拍卖了其公司的一个仓库场地抵债;在审理县粮食局的欠款时,发现一位副局长签了3000多元的欠款,没有单位一把手签名,也没有办公室同志签名,我们就认定是他个人欠款,判决从其工资中扣回欠款,最近已扣回1000多元。”

阿清告诉记者,县法院替我收回30多万元欠款,我很感激,但是林院长也欠我的吃喝账10多万元,谁又能帮助我收回来?他说:“县法院是1994年开始在我酒楼招待客人和会议用餐,只记账不给钱,欠款最多时达24万元。1999年以来,我多次上门追款,他们都说没钱,停止了在我酒楼用餐。可是近一两年来他们单位大搞建设花了那么多钱,为什么就没有钱付我的吃喝账呢?”

还有些欠账,阿清不愿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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