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12-05 03:57:00作者:
“谁的孩子谁抱走”,是一些做信访工作的干部常挂在嘴边的俗语。由于转型期内,社会矛盾的大量增加,有些矛盾还十分尖锐,解决起来相当棘手。于是,一些干部为图省事,干脆把信访对象压给了下级,美其名曰:“谁的孩子谁抱走”。
“谁的孩子谁抱走”,表面上看是为了强化基层干部的工作责任,防止基层干部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可深究起来反映的却是上级机关的某些干部作风浮飘,不负责任。且不说将上访群众当作是基层干部的“孩子”,将干部凌驾于百姓之上,有当官作老爷之嫌,单说这个“抱走”就很有些讲究,将那个又哭又闹的“孩子”,让基层抱走,至少可换来自己暂时的宁静,至于以后是否还会找来,暂且另当别论。实际上,这是一种典型的不负责任。
当然,上访者反映的问题中,有些是基层能够解决的,绝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地一律往上级推。但也有一些问题,比如某些带有共性的矛盾,基层干部解决起来显得力不从心,亟需上级给予协助。如果将这类矛盾同样也采取“谁的孩子谁抱走”的方法压给基层,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极易产生“示范效应”。现实中,“谁的孩子谁抱走”已经产生了“示范效应”,市压给县、县压给乡镇、乡镇压给了村,就这样推来推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至于小事拖大,大事拖难,直至拖乱,酿成事端。奇怪的是,“谁的孩子谁抱走”本不应被推崇的作法,却被一些人当作经验加以推行,以至于“谁的孩子谁抱走”目前在一些地方颇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