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曾表示自己「是個乾淨的人」,因為他一直認為:做買賣和做人一樣,都要心術正,仁義買賣才能長久。(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看中国2022年3月31日讯】(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有「中國良心企業家」之稱的河北大午集團創辦人孫大午,因評議時事得罪中共,於2021年7月被中國地方法院判處18年有期徒刑。近日大午集團已進入資產評估、拍賣程序,由於法院公佈的評估價格低於大午集團自我評估價格,外界質疑當局是基於政治目的,故意低價拍賣,以變相沒收、摧毀大午集團,打壓民營企業。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3月20日向大午集團發出通知書,指該公司已進入資產評估、拍賣程序,且該集團子公司資產評估結果已經出爐,4月14日將進行拍賣。
大午集團子公司大午酒業總經理盧慧傑表示,由於法院的評估價格過低,各子公司對此異議很大。 「大午集團自我評估的資產有上百億,包括有形資產51億,但法院只給我們評了6.86億,其中包括3.4億現金,法院實際上只給28家子公司評了3.4億。」
盧慧傑還指出,集團各子公司已於3月28日就法院評估報告提出異議,但文件剛剛寄出,29日就收到法院的駁回信,顯示官方早就有準備,29日下午高碑店市法院已發出拍賣公告。依照法院的評估報告,大午集團資產全部拍賣也不夠償還債務。
2009年11月19日,中國最高法院曾出台《人民法院委託評估、拍賣和變賣工作的若干規定》,稱目的是「切實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官媒新華社也宣稱,這將減少不良因素干擾,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司法腐敗。
但對此,旅居美國的中國人權律師滕彪認為,所有這些程序性規定都形同虛設。 「法院本身也是受制於黨和政府,完全沒有司法獨立,那些評估機構也是一樣。雖然有法律上的規定,但還是黨大於法。」
旅美的中國民營企業家王瑞琴,曾和孫大午同為天則經濟研究所民營經濟研究中心理事,對於大午集團資產被嚴重低估,她感到震驚和氣憤。王瑞琴說:「資產遭嚴重低估,法院不是執行,而是強暴,是赤裸裸的搶劫。」
她還指出,大午案並非個案,而是中國目前民營企業的縮影,中共自盡評統治以來,對民營企業的打擊是系統、全面、一貫如一的,並不只是現在。
現年68歲的孫大午是河北保定徐水人,是河北著名企業大午集團的創始人,以養雞養豬起家,於1985年創立大午集團,成為中國500大民營企業之一,有28家子公司,旗下員工有9000多人,年產值超過30億人民幣。
孫大午在中國有「良心企業家」稱號。 2003年他曾因在公司網站刊登悼念中國自由派知識份子李慎之的文章被罰款,隨後遭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刑3年,緩刑4年。2015年在「709維權律師大抓捕」期間,孫大午曾公開聲援維權律師。2019年2月,孫大午率先自曝養殖場出現疑似非洲豬瘟,並要求政府予以檢驗並得出結論。
王瑞琴認為,「對大午集團的掠奪,不僅僅是打壓民營企業,更是一種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