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曾表明若現職公務員不願宣誓或拒簽聲明,其後果不僅是不能升職和轉職,延遲退休申請也不獲批准,而港府最終將辭退相關人員。(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12月14日訊】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13日表示,公務員需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並效忠香港政府的新規定,港府將於12月底或明年1月初發出相關安排的通告,公務員有大約一個月的時間簽署,將透過部門及政策局安排,而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的宣誓會被另行安排。
據自由亞洲報導,聶德權未有明確回應是否會即時解僱拒簽公務員或勒令其退休,公務員團體指兩者在福利上有很大分別,聶僅重申按既有機制處理。對於拒簽聲明會否被視為違反港版國安法,聶指違反誓言本身不是刑事罪行,但要視乎其人所做的違誓行為有無觸犯法律。
聶強調宣誓本身在於承諾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屬於公務員的基本條件,質問如果有公務員拒簽聲明、宣誓,有否意味他們拒絕承擔有關責任?又指,局方會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處理有關人士。
但《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並無列明拒簽聲明的後果,社會有聲音質疑當局處分拒簽公務員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聶回應再次強調,宣誓是公務員的基本責任,拒簽者有機會作出解釋。
對於公務員被強制宣誓或簽署聲明,公務員團體普遍表示不滿。日前聶德權與「四大四小」公務員團體會面,講解宣誓或簽署聲明的執行細節。有消息指聶德權在會上態度強硬,表明若現職公務員不願宣誓或拒簽聲明,其後果不僅是不能升職和轉職,延遲退休申請也不獲批准,而港府最終將辭退相關人員。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個人認為簽署聲明沒有問題,但當局未詳細交代違誓後果,公務員擔心被以言入罪,因此要求政府提供清晰指引釋除疑慮。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沖預計,公務員在宣誓或簽署聲明問題上,不會有太大反抗,因為代價太大,相信不會有公務員在目前的惡劣經濟環境下貿然離開政府。他希望政府列明違反誓言的懲處細節,並解釋清楚各級別人員對政府如何負責任,如工程師本身只是計算數據,簽聲明會否加大了其應該負責的範疇?又如評論非個人工作範疇內的政策會否有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