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8月1日訊】你想少繳一點稅嗎?做一份三明治就行了,明確一點說,做一塊「雙重愛爾蘭和荷蘭三明治」。
假設你是一名美國人,在百慕達成立了一家公司,把自己的知識財產都賣給它,然後替它在愛爾蘭成立一家分公司。
接著,你在愛爾蘭又成立另一家公司,負責向你在歐洲的客人收取資金。然後,你再在荷蘭成立一家新的公司。
現在,你向你在愛爾蘭組建的第二家公司發出指示,要它付錢給在荷蘭的公司,然後它又把錢轉到總部在百慕達的公司在愛爾蘭的分部。
讀到這裡,你是否已經感覺頭昏腦脹了?如果你有這種感覺,這就是那名美國人想要達到的目的。
世界各地的避稅港就是靠這種複雜的資金流向,使外界需要花很大力氣才可以追蹤到錢跑到哪去。有時候,外界甚至無法得知最終錢到了哪兒。
這種複雜的會計技巧讓許多公司,包括谷歌、網路交易平臺eBay和瑞典家居巨頭宜家可以完全合法地減少自己需要繳的稅款。
人們都不大喜歡這種避稅港,這不難理解。稅款就像一個機構的會員費,如果這個機構的一些成員拒絕交費,卻又要求獲得國防、警察治安、道路、教育等服務,會就惹來不公平的批評。
避稅港以往並不像今天這樣惡名昭彰。它們曾經和一般保護區一樣,讓一些人可以保護自己。在納粹德國的猶太人就曾經利用瑞士銀行的保密性,幫他們把錢藏起來。
避稅與逃稅
但這些瑞士銀行家之後被發現同時也有幫助納粹黨人把他們偷來的錢藏起來,也拒絕把錢歸還。
而今天,避稅港引人詬病的原因主要有二:避稅和逃稅。
避稅是合法的。文章在開頭提及的「雙重愛爾蘭和荷蘭三明治」就是避稅。
谷歌和許多科技界巨頭一樣,因公司的稅務安排被批評。
法律關於稅款的規定對每個人都一樣。規模較小的公司和普通納稅人都可以像跨國企業一樣透過複雜的法律方法來避稅,只是,他們給會計師付的費用可能會比他們省下的稅款還要多。
一般人要少付點稅,只能透過避免付增值稅(Value-added Tax)、做一些以現金支薪的工作而不向稅務部門申報、或是入境時不向海關申報應繳稅的行李,例如香菸。這些屬逃稅,均屬違法。
英國當局認為政府少收的稅款大多是因為這種逃稅方式,而不是富有的人或公司透過銀行避稅。
但要確定這個問題有多嚴重並不容易──如果問題不難,有關部門早就把問題解決了。
瑞士早在1713年就制定法律,限制銀行家透露客戶的資料。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許多歐洲國家分別提高稅率,償還戰時債務。歐洲富有的人都利用瑞士銀行的保密性,把自己的錢藏起來,令瑞士銀行業在1920年代迅速發展。
瑞士當局發現,這一做法能促進國家經濟,於是在1934年再進一步立法,禁止銀行家向外界透露客戶的財務資料,否則將受刑事檢控。
避稅港一般都被稱為「離岸稅港」。漸漸地,位於英國南部的澤西島和位於地中海的馬爾他都出現了類似的避稅港。而最為人所熟知的,是在加勒比海的眾多島國。
這些島國面積不大,由於經濟和農業不發達,自然而然就選擇發展金融服務業。
但這一發展有其歷史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英國不願意向加勒比海的屬地提供資助,其中包括百慕達和英屬處女島,所以鼓勵這些色屬地發展金融業。慢慢地,政府稅收都流向這些屬地,變成一種間接的資助。
美國加洲大學伯克利分校經濟學助理教授楚克曼(Gabriel Zucman)創造了一個方法,可以估算全球的離岸金融體制藏了多少資產。
全球的金融中心通報的資產數量理論上應和他們通報的負債率一樣,但現實並非如此。每一個中心通報的負債率都比資產量為高。
楚克曼發現,在各個金融中心的收集來的數字顯示,被通報和負債率比資產量高約8%。這顯示,全球最少有8%資產被藏起來。其他研究員所用的計算方法,顯示這個數字更高。
這個問題在發展中國家最為嚴重。楚克曼發現,在非洲有約30%的財富都被人隱藏起來。他的計算顯示,這些資產應課稅約每年140億美元。這些錢可以建許多學校和醫院了。
他認為,解決方法在於透明度:建立一份全球性的記賬簿、禁止秘密銀行服務和用於隱藏公司擁有人身份的空殼公司和信託基金等。
這種方法可以有效打擊逃稅,但打擊避稅卻不是這樣簡單。
試想想,如果我在比利時有一家麵包店,在丹麥有一家乳酪店,又在斯洛維尼亞設一家三明治店。
我在斯洛維尼亞的店每售一份三明治便賺取一歐元利潤,那一歐元利潤的稅應該斯洛維尼亞政府收取,在製造乳酪的店所屬的丹麥政府收取,還是在製造麵包的比利時收取?但是答案並非直截了當。
賬簿上的技巧
在1920年代,國際聯盟當時就這個問題提出解決辦法,讓公司可以某程度上決定在哪個國家將利潤入賬。
這種方法並非不合理,但就產生一些會令人側目的記賬方法。
當時有一個被廣泛報導的個案,可能是虛構的,但不失為一個解釋國際聯盟的做法的例子。
一家在特立尼達(Trinidad)據報以每支8,500美元的售價將原珠筆賣給跟自己屬同一集團的公司,就能令自己在賬面上在奉行低稅政策的特立尼達賺取巨大利潤,而在其他有比較高稅率的地方,賬面上的利率就比較少。
其他類似的例子沒有這樣明顯,也比較難計算。
楚克曼估計,約55%總部設在美國的公司會將自己的利潤轉經一些人們不太關注的地方,如盧森堡和百慕達等,美國國庫因此每年損失約1,300億美元稅收。也有人估計,發展中國家每年因類似避稅方法損失的稅收,比他們每年接受外國的金錢援助多數倍。
解決方法是有的:各國政府可以商討跨國公司的營商流程中,每個國家應收取的稅款。
政治動力
在美國已經有類似的協定,決定聯邦政府和各州如何分攤當地公司繳納的稅項。
但要在國際間達成這種協定,政治推動是必須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嘗試推動這種協定,可惜沒有機制去懲罰沒有執行協定的政府或機構。
也許我們不應為此感到驚訝。聰明的人為追求利潤,當然希望鑽漏洞,賺取更多金錢。
各國政府也希望透過降低稅率來吸引個別公司在當地投資──那怕他們只能分到大餅的一小塊,那總比什麼也沒有好。
站在一些小國的立場看,他們甚至完全不向公司抽稅也可以是一個明智選擇,因為吸引外國公司可以為當地相關業務的當地公司提供客戶,如法律顧問、會計等,振興當地經濟。
但也許,最大的問題在於這些避稅港最大的受益者是金融業的精英、政客和許多給他們捐款的人。而另一方面,公眾也許會覺得這個問題太複雜、也太乏味,無法凝聚足夠的影響力用選票要求政客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