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路上熱傳著一篇生活感悟日記,內容如下:不可否認,在我和前妻離婚之後,我不服老,想要找一個歲數小一點的妻子。這是每個男人都有的虛榮心,說出來沒有什麼好丟臉的。然而人有時候真的不得不服老,我53歲娶了26歲的她,一個月後我就被折騰地離婚了。
她是我們公司新聘用的員工,作為老闆,我嚴禁辦公室內部戀愛。不過對她,我倒真有點一見鍾情的意思。自從和相濡以沫15年的前妻離婚後,我的心就如同一潭死水,直到遇到了她,我才再次感受到內心強有力的跳動。
我猶豫了不到一秒鐘,就決定追求她。因為我感受到了自己的激情,這是金錢買不來的。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娶到她,就是重煥青春。
作為過來人,我知道年輕女孩子最喜歡浪漫。雖然當年我在這個年紀的時候沒有錢,但當時很多想做卻不能做的事情,現在我可以做了。
一開始我每天都匿名給她送一束花,讓她對此懷有期待和憧憬,然後我利用職權,將她調來我身邊做秘書。每次出差的時候,只要能不帶別人,我就不帶別人,只有我們兩個人出去。
每次出去,到了不一樣的地方,我都會帶她去當地好玩的風景名勝,帶她吃當地好吃的特色食品。不談工作的時候盡量放下架子,讓她沒有壓力,同時我也努力學習一些年輕人關注的東西,比如說看一些綜藝節目,瞭解一些小鮮肉明星,懂得一些網路用語。
一年之後,在她生日的時候,我本來沒有出差工作,卻裝有工作,帶著她一起去了三亞。我準備燭光晚餐,準備煙火,準備很多很多,最後我捧著一年來每天都給她送的鮮花,請求她做我的女朋友。
當時她感動的稀裡嘩啦地哭,當場答應和我交往,再後來我們沒過多久就結婚了。我不是那種有錢就玩弄感情的有錢人,我是真心喜歡她,想要追求她。因此,我從來沒有非分之想,也從來沒有做非分之事。
一年多的時間,是我這一輩子最有活力的一段人生。但我成功娶到她,正式同居之後,僅僅過了一個月,我就後悔了!
她每天晚上都熬到後半夜才睡覺,不會做家務,也不會做飯,更別說幫我分析一下生意的事情。每天跟我聊得都是明星八卦,她以為我追她的時候常跟她聊這些,就是真喜歡這個。可是我一個53歲的人,會對什麼鹿晗、吳亦凡這種太粉嫩的明星感興趣嗎?
我真正感興趣的只有工作和生活。她還要帶我出去和朋友聚會,我工作一天很累,不想出去,就想兩個人在家看看電視、說說話。可是我不出去,她就說我不疼她,但我跟著出去了,老實說,他們聊的話題,玩的東西,沒有一個是我感興趣的,每次我都很尷尬。
我這才發現,老了就是老了,不服不行!想要靠著娶一個小媳婦來挽回青春是不現實的,屬於我的青春早就一去不復返了。雖然我喜歡她,愛她,可是我們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代溝,所以一個月後,我們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