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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赴美留學生關心在完成美國的學業後如何能夠留在美國繼續工作並最終獲得美國綠卡。一般情況下,學生簽證轉為綠卡最常見且最傳統的方式就是通過F-1(學生簽證)→H-1B(工作簽證)→綠卡這個流程來進行申請。而隨著留學人數的增加,成功獲得H1B的難度也越來越大。那麼,除H-1B外的美國留學生移民途徑還有哪些呢?
一、L-1簽證
L-1簽證是跨國公司經理人簽證。
在美國和中國都有商業機構的跨國公司從中國分公司派遣高級經理、行政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去美國分公司工作,該人員獲得L-1簽證,成為受益人。
受益人在提交L-1簽證申請之前的三年內,須在其作為申請人的跨國公司的海外機構(非美國境內機構)連續工作一年以上。該跨國公司在海外的機構必須和在美國的機構隸屬同一總公司,並有實際的資金和業務的來往。
然而,美國移民局對不知名的中小企業,及新籌建的公司的L-1申請審查很嚴格。大部分留學生即使是通過自家公司申請也是很難辦成的。
L-1簽證有多種好處:
1.同其它簽證相比,以L-1身份申請永久居留,在申請程序上較為簡單。只要L1身份持有人在進入美國該公司工作後,其所任職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隸屬關係不變並保持運營,一年後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在提出申請時,即不用通過申請永久勞工證的複雜程序,也無須提交額外的個人材料。
2. L-1簽證不像工作簽證H1B那樣有年度名額限制,簽證申請時間相對較短。
3.它最大的優點是可以在不破壞L-1身份的情況下,通過其它移民途徑申請綠卡。作為被歸入第一優先類職業移民的L-1,如果永久居留獲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獲得綠卡,免去數年甚至十年的等候。
4.相關項目可以參考美中投資集團(USA-ChinaInvestments Group)的精英計畫(ELITE Program)。該項目幫助留學生不需回國工作一年即可先拿L1簽證。同時提供精英培訓的平臺,指導學生創業,接著幫助申請EB1-C並在四年內申請到永久綠卡。
二、EB-1有EB1-A,EB1-B,EB1-C三種。
EB1-C與L-1一樣,都是跨國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調動,不過L1是臨時短期的簽證,EB1-C是申請永久移民,成功率高。EB-1C的申請要求美國公司在遞交申請時必須已經實際運作了一年以上。
EB1-A與EB1-B有些相似:
EB1-A是傑出人才簽證(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五大領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並享有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的傑出專業人才。
EB1-B是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簽證(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學或學術領域中,取得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的教授或研究人員。
移民局定義的「傑出人才」具體衡量標準如下:
1.因為傑出成就而獲得過主要重大成果獎勵或優秀獎勵(Awards)
2.要求會員必須展示其傑出成就的協會的會員身份;簡稱membership
3.在專業刊物上發表的,由其他人撰寫的關於你在學術領域工作的報導(Media coverage)
4.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參與過對其他人在相同或相關領域工作的審評(Review)
5.在自己從事的科學或學術領域作出貢獻(Contribution)
6.在本專業領域的國際流通的學術著作,書籍,或文章(Authorship)
如何申請:
EB1-A不需要申請勞工證或僱主支持,自主申請就可以,需要滿足上訴中至少三個條件;EB1-B需要僱主支持,只需要滿足至少兩個條件就可以了,不過該僱主至少要僱用三個全職科研人員,且申請人科研經歷不能少於三年。
三、EB-5是個人行為投資簽證。
申請者必須擁有合法資金來源,投資在美國正在經營中的公司,或者自己重新合資一個企業,並且企業創造僱員10以上的就業機會。移民時間6-8個月。投資資金$50萬-$100萬美金。
正常途徑EB-5投資移民方式有多種:
1.可以投資買斷現有的企業,重新組建或改建這個現有的企業,並新雇滿十個全職工人。
2.投資者可以創立一個完全新的商業企業。且必須符合招滿10個美國工人及投資額達到100萬美元的條件。這是移民最直接最清楚的投資方式,也是移民中介最常採用的方式。近年來有許多相關項目,導致項目的中介費也隨之水漲船高,約為8-10萬。另外也出現了不少詐騙項目。因此在選擇投資移民的項目時一定要注意公司的信譽及合夥人。
3.投資者可以擴建現有的企業,把企業的淨資產增值40%或把企業人員人數增加40%。
4.申請投資移民的申請人還可用一種特殊的投資方式,投資一些虧損企業。這些企業必須已經存在了兩年,且在投資移民申請前的一年至兩年的時間內,企業的淨虧損相當於20%的企業淨資產。
【除H-1B外的美國留學生移民途徑--O-1】
O-1是美國短期非移民簽證的一種,供在國家範圍內或國際社會上普遍認可的特殊技能人才到美國工作所用,為期三年。特殊技能可以涵蓋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運動等領域。
O-1簽證也分為O-1A與O-1B。
O-1A要求受益人在科學、教育、商業、或體育運動界等領域內是頂尖人才,獲得國內或國際社會的大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