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蘭考縣的袁厲害女士因24年間收養了100多名棄嬰而成名,1月4日她收養的7個孩子在一場火災中喪生,讓她成為近期的媒體關注焦點。2月4日《人物》雜誌發布《厲害女士》一文,打假打到了袁厲害頭上。
該文「顛覆」袁厲害原有的「愛心媽媽」的形象,主要內容:袁厲害是個富婆,很會做生意,她自建或購買超20套住宅,為維持好人形象不敢花錢;她將孩子以殘疾程度和相貌分為幾等,下等孩子同垃圾、大小便擠在一起。
到6日凌晨,已有一些媒體和網站傳播袁厲害女婿的微博,斥《人物》雜誌報導不實,並表示要起訴報導方。《人物》表示報導有完整證據鏈支撐,看來,報導者堅信自己徹底顛覆了袁厲害的正面形象,其把握的負面信息,完全達到了「抹黑」的效果。可是,即便我毫不懷疑《人物》報導的真實性,也還是沒看出袁厲害壞在何處。
袁厲害做生意,怎麼了?她不做生意沒法養自家、養孩子,自謀生路,有業有為,這是好事。至於很會做生意,又不是壞事,所以說,想利用袁厲害做生意這一點抹黑她,全然無效。
袁厲害是富婆又怎麼了?一個富婆,甘願降低生活品質而收養這麼多棄嬰,使自己有錢還不能自由支配時間和生活,這挺可貴。她不偷不搶不貪腐,養活許多棄嬰的同時還能積累財富,這是真本領,證明她真有做慈善事業的資格。
慈善這種事,本來就是適合富人做的。做慈善越苦越高尚,越窮越對路,陪個一無所有、不得溫飽,才是高尚慈善家——某些沒文化群體抱著這種觀念倒也罷了,但媒體人也賴此傻帽思維立論,那就不正常了。
將孩子分類管理,給以不同的生活和教育環境,這做法對頭。智力基本正常的孩子,不應夾裹在一群嚴重智障孩子中間,否則正常的孩子也會被不正常的人際與環境給廢掉。說袁厲害分等(分類)的標準是「以殘疾程度和相貌」,這明顯屬於臆測了。
記者寫道:對那些被袁厲害分入「孬」類的孩子來說,生活的全部內容就是「活著」。這樣的「控訴」對理性人來說一點都不煽情。是的,那些孩子的人生意義及其價值就是「活著」,他們本來就不考大學,本來就不存在就業和成家立業、貢獻社會的可能。
不錯,那些孩子在袁厲害家裡過的(在我們看來)確實不幸福,他們骯髒、多病,死亡率高——既便如此,他們「活著」也是袁厲害所賜。他們本來活不成,袁女士比他們親生父母的心還軟一些。希望棄嬰們活好一點,這不錯,但不應脫離原有的基本前提考慮問題。
「一方面,這個農村婦女缺少教育(小學一年級輟學),性格急躁、潑辣,有著樸素與善良的動機,另一方面,她精明、警惕、狡猾、心思縝密,自我保護慾望強烈」。從這樣的觀察結論裡,還是看不出袁錯在哪兒。這都是些什麼罪?
揭露或否定袁厲害並不難,拿出她利用棄嬰斂財和虐待孩子的證據就得了。然而,我們從報導中看不到這樣的證據。這樣,從「抹黑」報導中看到的,只能是荒唐邏輯和拙劣技巧。
欲圖證明收養重病殘障的棄嬰可以成為一項回報頗豐的長線項目,「投資者」和證明者的腦子恐怕都進了水。棄嬰的親生父母評估過,更會做生意的政府評估過,我們的社會,離「好人好報」的文明,還差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