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7日在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披露,十幾年來,審計機構共對43萬多名官員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省部級官員和央企高層150多名。
香港中通社報導,劉家義介紹,中國自1999年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共有7600多名官員被查出因以權謀私等問題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構。由官員直接責任造成的違規違紀和損失浪費金額高達721億元人民幣。
他指出,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定審計對象還沒有實現全面覆蓋,今後要對各級各類的官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有重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