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我看到中石化有關天價酒的調查和處理結果。看到這個結果我笑了,不出意外,真不是意外,面對這樣一個結果,你要是感到意外,那才是意外。
按照這個調查結果,這個天價酒事件原本就是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老總魯廣余的純個人行為,與中石化無關,而對這個「純個人」行為的事件,給予處理的結果是當事人魯廣余被降職留用。
現在有幾個問題其實是無法迴避的,面對中石化這份調查結論,在笑過之後,確實有一種如鯁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覺。
首先,這次所謂的調查從一開始的起點就注定了這樣的調查結果。一次所謂意外的「泄密」讓中石化醜陋的冰山露出了一角,而中石化的反應也足夠快,面對負面新聞,馬上派出了一個所謂的「調查組」,這種自己查自己的行為藝術,會有一個什麼樣的結局難道還用猜嗎?
按照調查的說法,魯廣余買的這些天價酒是自己用。完全是個人行為,那麼我就有點不明白了,魯總自己花錢消費,卻又與中石化這個企業有何關係?他花的是自己的錢,愛花多少就花多少,至於這個高昂的酒錢是不是有問題,那該是司法部門來調查的事情吧?
但是,顯然問題不是那麼一回事兒,魯總花了159萬最後的結果是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買單。這究竟是經濟問題,貪污腐化,還是屬於魯廣余的個人愛好,人家自己有這個承受能力,愛買什麼買什麼,愛花多少花多少呢?
有一些調查一定是例行公事,一定是淺嘗輒止,中石化對廣東分公司「天價酒」的調查結果充分表明這一點。敢於拿著159萬公款,購買天價酒這是一個簡單的錯誤嗎?是一個就應當經濟處罰,然後當事人降職使用的錯誤嗎?
中石化這種表面上應付檢查,內地裡不擇手段的「護犢子」行為的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樣的利益訴求?而這種自查的結果,可信度究竟有多大?作為圍觀者真的要感謝那個冒著危險把這一切披露出來的人,讓我們看到了冰山一角。
「有章不循,游離於制度之外」,這是中石化對「天價酒」調查裡說的很冠冕堂皇的一句託辭,而在我看來,中石化的天價酒,可能就是喝涼水塞牙,咸鹽生了蟲子,倒霉遇見鬼了,更多的不為人知的內幕還有多少呢?
抓出了魯廣余這個倒霉的大頭鬼,然後輕描淡寫的給了個處分,然後這件事就可以迅速的偃旗息鼓。
按照國家法律有關經濟犯罪的定案標準,數額在五千以上就可以立案偵辦,可是這筆高達159萬的天價酒,卻能在中石化內部調查後迅速把「颱風眼」轉換為「低氣壓」,中石化不僅僅有盤剝消費者的本事,更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足以讓人大開眼界。
看了這個調查結果,我突然感覺到魯廣余其實是值得同情的,原來買了那麼多酒都是用於中石化業務拓展的,都是用於人情往來的,都是用於工作的,這樣的好幹部為什麼要「被處理」呢?
在一場比趙本山小品裡的腦筋急轉彎還低能的遊戲裡,中石化又一次無情的嘲弄了圍觀者的智商,他們迎風扯起一塊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