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申請獲准後,申請人可通過領事館面談(consular processing)或調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來取得在美國的永久居住權。領事館面談和調整身份究竟哪一種方法比較好呢?分析如下:
顧名思義,領事館面談即在美國境外領事館,主要是在申請人祖國的領事館申請和處理移民簽證。調整身份是身在美國境內擁有合法非移民身份的外籍人士申請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
領事館面談曾一度是獲得移民簽證的唯一方式。調整身份的方式自問世便廣受歡迎,在1996年再次入境的限制規定(某些在美國逾期停留的人不得在一定時間內再次入境)出臺後,受歡迎的程度更勝從前。
領事館面談
1. 領事館面談程序
移民局將批准的移民申請移交至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NVC),國家簽證中心一般會在配額快排到之前6個月將繳費單寄給申請人,繳費後申請人就可自行準備包裹三表格(主要是DS-230表格《移民簽證與外籍人士登記申請表》第一部分)和材料寄回NVC。
在等待配額期間,可能沒有任何通知。申請人將包裹三中的表格填寫完成寄回國家簽證中心,經審核後,國家簽證中心會將包裹四(即面談包裹,主要包括DS- 230表格的第二部分以及領事館面談時需要的文件清單等)寄給申請人(中國大陸例外,申請人將包裹三中的表格填寫完成寄回國家簽證中心,經審核後,案件就會轉到廣州領事館,領事館收到案件之後將會進行背景調查,背景調查完成且配額排到才會發出面談包裹,即包裹四,通知體檢和面談)。等待體檢通過,即前往領事館面談,面談通過,即可取得簽證。
2. 面談獲准後
如果申請獲准,申請人即獲得有效期為6個月的移民簽證。若申請人未能在6個月之內入境美國,那麼此次簽證到期失效,申請人將失去移民的機會。
如果申請遭到否決,高級領事館官員會重新審核一次,如果領事館官員要求,國務院會再次進行鑑定。如果再次遭到否決,申請人將失去上訴的機會。
調整身份
1. 如何調整身份
調整身份是通過在美國境內的移民局來進行的。親屬移民調整身份申請一般是向當地移民局進遞交,職業移民申請則一般向移民局地區服務中心遞交。當然,凡事都有例外,故而申請人需要仔細查看移民局網站上的相關信息。除了調整身份申請表外,還需要一併遞交體檢報告、經濟擔保書。如果有需要,還需遞交移民獲准的相關證據以及申請人護照複印件。此外,如果有家庭成員要同主申請人同時調整身份,還需要遞交家庭成員關係的證明。調整身份申請需與移民申請
同時遞交。
如果在調整身份申請未決期間,申請人想要工作或出境,則需要另外遞交I-765工作證申請或I-131提前離境申請。申請人每次只能獲得一年工作或出境的權利。由於移民局審理進度延緩,申請人需要多次遞交工作證或提前離境申請是常見的情形。
2. 調整身份是否需要進行面談
並非所有的調整身份申請人都需要參加面談。與婚姻相關的案件都需要面談,而其它種類的親屬移民和職業移民,一般不用面談。
3. 調整身份獲准後
在調整身份申請獲准後,還要再等待幾個月綠卡才能真正到手。
如果調整身份申請獲准後仍需進行面談,移民局會在申請人的護照上表明其是永久居民身份。如果申請人不需要參加面談,申請人會收到申請已獲准的通知,申請人可將批准通知書交至移民局辦公室並取得戳章。幾個月後,會收到綠卡。
如果移民局的在180天之內沒有做出判決,根據機動性,職業移民的申請人可換僱主。
注意,即使綠卡尚未到手,只要調整身份通過,申請人即為永久居民。護照上的戳章與綠卡等效。
領事館面談VS調整身份
相比較領事館面談而言,調整身份有以下五個優點:
1. 審理過程在美國境內進行而不需要到境外
2. 申請人可在申請未決期間在美國工作
3. 如果移民局審理的時間超過180天,根據機動性,職業移民申請人可換僱主
4. 可能避免「再次入境限制(某些在美國逾期停留的人不得在一定時間內再次入境)」
5. 移民申請可與調整身份申請同時遞交,省時間。最近,移民局聲明對於同時遞交的移民申請將會採取加速處理的試點方案。
是否有可能同時通過領事館面談和調整身份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呢?這個問題頗有爭議。就法律上而言,兩者並無衝突,但是移民局認為如果某人同時通過領事館與調整身份,那麼意味著放棄調整身份申請。這通常會在調整身份的同時,又要求移民局給領事館發批准通知,讓領事館開始處理的時候發生。而先採取領事館面談方式,後又申請調整身份則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