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2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旨在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抑制投機性購房的「國四條」以來,儘管政策組合拳頻出,力度之大,頻率之高,可謂空前,但就效果而言,我們很遺憾地看到,房價快速上漲的勢頭不僅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出現了加速上漲,甚至民眾恐慌性購買的局面,一些一線城市的房屋均價相對於調控政策出臺前至少又上漲了30%。
中國的房價究竟有沒有泡沫?有人認為就中國城市化進程而言,房價很合理,因此面臨著「未來二十年上漲的壓力」;有人認為,中國房價是真實需求,因此沒有泡沫。筆者關注到,在目前,依然對中國房價的未來表現出十足的信心的基本有三類人:
一是開發商,理由無需多述。二是一些學者,而學者歷來都是最複雜的一個類別,即使觀點相同,其背後的理由也五花八門。有些學者是真的認為房價合理,有些是公然為開發商背書。
三是公務員,特別是一些擁有一定職位和權力者,這些人唱多房價。坊間最多的解釋是,這些人是基於土地財政的考慮,為了地方利益。其實未必如此。考慮到當下房價與官員的實際收入,官員所在的公務員群體肯定屬於「80%以上買不起房的人」,這無須置疑,而且這兩年,坦承自己「兩個月工資都買不起一平方米房子」的廳局級以上官員大有人在。
以北京為例,北京市的公務員在實行陽光工資之後,形成了「八五三」的基本工資結構(即局級、處級、主任科員分別對應的基本工資為8000元、5000元、3000元,現在的工資標準應高於此),其工資水平高於在京的各大部委。但和北京的房價比較,公務員能買得起房的也沒有幾個,按照最新統計,現在北京四環的房子均價快要上四萬元,局級幹部四個月才能買一平方米,處級需要八個月,主任科員則不吃不喝也需要一年,更低級別的公務員就更不用說了。然而,在北京,不僅沒房的公務員比較少,而且,筆者發現,不管買得起買不起房的公務員,很多都認為房價合理,而且認為房價依然會上漲。
原因何在?原來,同地段商品房的價格高達近四萬元,而一些公務員卻可以以4500元每平方米的低價買到房子。這是最近一個名為《公務員買房內部價驚人》的帖子透露的信息(參見經濟觀察網4月10日的報導:《以福利的名義:公務員的便宜房》)。帖子還涉及一些中央部委及下屬行政事業單位、大型央企和北京市地方政府系統的內部集資房、團購房、團購經濟適用房等生動案例。北京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也表示,北京有很多低價的定向住房,沒有向社會公開銷售,而這些房子去了那裡,不得而知。
以這樣的價格買到房子,當然不合理。從1998年開始,國務院已明文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公務員的住房也納入了貨幣化體系。在公務員取消福利分房之後,除了低收入階層,所有的人都被趕進了住房市場化的大潮。然而,事實上,福利分房這個屬於公務員隊伍、諸多事業單位員工、大學教職員等群體的特權,並沒有真正走進歷史。特別是2003年之後,房價進入快速上漲通道,福利分房這個已經被剔除出主流住房制度的事物,煥發出生命的第二春。各個國有單位以各種名義出現的福利分房比過去有過之而無不及。比如,有些單位通過審批建經濟適用房,有些單位集資建房,有些單位通過各種方式享受兩限房,擠佔窮人的利益。一些部委和地方打著保障性住房的名義,以各種形式為公務員建實物型住房。通過這麼一個游離於商品房之外、幾乎等同於成本價的住房供應體系,公務員的住房問題,自然而然地自然解決了。
如果把這個事實放大到全國大大小小的單位的大大小小的公務員群體,高房價背後的權力邏輯就基本清楚了。之前我們探討房價畸高的種種緣由,不外乎歸於土地財政。這的確是一個原因,但顯然只是一個「公共原因」。我們須知,官員要維護地方財政收入,其前提是這些人的住房問題與高房價無關。事實上,很多官員、精英之所以罔顧房價與居民收入嚴重背離的事實,極力鼓吹高房價的合理性,根子並非在「公」,而在一個「私」字上面——如果這些官員自己也必須通過購買商品房解決住房問題,我們看到的肯定是另一種風景。
公務員福利分房對中央房地產調控政策公信力的危害,遠遠大於所謂的土地財政。土地財政不管如何,名義上是為了公共利益、地方利益,而不是個人利益。要讓房地產調控政策真正有效,必須解決「平等待遇」問題。面對高房價,公務員沒有任何理由享受超國民的待遇。房地產市場最大的民憤就在於此,只有徹底廢除了官員高人一等的待遇,住房調控政策才會見效,民憤才能稍微平息,房價合理回歸才可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