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0-24 13:32:00作者:編譯劉千郁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週四表示,銀行應開始訂定"倒閉遺囑",以便在金融危機時能及時關閉,避免影響經濟穩定,造成納稅人的金援負擔。
金融服務管理局的報告指出,有關"倒閉遺囑"內容包括,當銀行遭遇困境時,如何出售旗下單位與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如何降低風險資產的比例。任何一家因資產規模龐大,或與其他金融機構關係密切,造成系統風險的銀行,都必須立下"倒閉遺囑"。
FSA同時宣布,如果銀行的"倒閉遺囑"不能令人滿意,則需面臨強制分離一般業務與投資業務的可能;銀行的重整包括,存款與自營投資部門的明確分隔,當後者因金融危機倒閉時,前者能夠獲得政府支持,繼續經營。
英首相、財政大臣都支持 "倒閉遺囑"獲得英國首相布朗與財政大臣達林的支持,認為此舉能避免社會大眾繼續金援金融機構;但金融法律專家認為,"倒閉遺囑"的實施並不容易,倫敦Clliford Chance律師事務所主管Plews即表示,這是個需要長時間討論的問題。
英國財政部已開始與FSA密切合作,草擬相關法律規定,部分英國銀行將在今年底前開始規劃"倒閉遺囑";但英國央行總裁金恩對預防金融危機則有不同建議,他認為,銀行一律應分離存款業務與證券交易部門。
FSA主席透納與英國財政部認為,金恩提議的這種做法,過於困難且不切實際;布朗也表示,金融危機的發生與一般業務和投資業務合併無關,主要是缺乏全球性的規範監督。此外,FSA也呼籲大型銀行應提高資本準備率,如此有助於銀行縮減目前規模,降低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