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坐冤獄
現年35歲、在曼哈頓從事金融諮詢工作的蘇世偉在1992年因一樁「青龍幫」和「白虎幫」的凶 殺案而被定罪,當時他剛剛18歲。 2003年聯邦第二巡迴法庭推翻了下級法院在1992年作出的判決,從而令蘇世偉重獲自由。他後來在2006年提起訴訟,將當初起訴他的多名檢察官告上法 庭。
1991年,皇后區貝賽(Bayside)地區的一間游泳池大廳裡發生了一宗幫派槍擊案,根據檢方後來的指控,事件是由於一個名為「白虎幫 」(WhiteTigers)的幫派向一個名為「青龍幫」(Green Dragons)的對立幫派開槍,而下令「白虎幫」開槍的人則是蘇世偉。檢方對蘇世偉的指控是基於一名關鍵證人的證詞,這名證人稱當時蘇世偉在下完命令後 自己便在開槍前先行離開。當時皇后區地檢處的多名檢察官參與了這一案子的起訴,最終陪審團在1992年裁定蘇世偉有罪,蘇隨後被法官以謀殺未遂的罪名判決 16年到50年監禁,並被關押在了紐約上州的Coxsackie懲教中心。
律師發現當年幕後交易
期間蘇世偉自學法律,三次上訴,但都被駁回,直到在第三次被駁回之後,一名法律援助律師馬托恩(Katheryne M. Martone)被安排來打理他的案子。
這名律師後來獲得准許,拿到了當初檢察官與當時的關鍵證人在幕後達成交易的談話記錄,並將這一關鍵證據呈交給了聯邦第二巡迴法庭。這名蘇世偉的律師指控檢方 當初向陪審團隱瞞了與證人的幕後交易,當時這名關鍵證人因為另一樁案子而面臨盜竊罪的起訴,檢方以假釋的條件與這名證人達成交易,要他指控蘇世偉是當時槍 擊案的主謀;而當時皇后區地檢處主導該案的女檢察官羅森羅(Linda Rosero)公開向陪審團聲稱,「檢方與證人在技術層面上沒有任何協議」,證人自己也當堂聲稱與檢方沒有任何交易。
聯邦第二巡迴法庭在審閱了蘇世偉後來的律師提交的證據之後,以檢方明知證詞有假、違背憲法精神為由,推翻了1992年法庭對於蘇世偉的判決,從而令他在12年的牢獄生活之後重獲自由。
蘇世偉在2006年通過一名曼哈頓的律師魯丁(Joel B. Rudin)對皇后區地檢處提起訴訟,指控檢察官布朗和他的前任桑托西(John Santucci)未能即時懲罰他們手下人的違規行為,訴狀並列舉了84件因為檢方瀆職而被推翻的案子,以此證明檢方由來已久的瀆職行為。這名叫魯丁的律 師據稱在2003年曾辦理過一件類似的訴訟,指責布朗士地檢處有瀆職行為,最終為客戶贏得了500萬美元的賠償。
蘇世偉在兩年前接受《紐約時報》的採訪時稱,在監獄裡,他過得像一隻沒有權利的牲畜一樣,他在情感上已經絕望,整個情形就像一個沒有止境的惡夢,而唯一促使他活下去的原因就是他想讓全世界的人知道他們把無辜的人投到了監獄裡。
本週達成賠償協議
在 本週四紐約市政府同蘇世偉一方達成協議後,代表市政府的法律處(Corporation counsel)一名發言人表示,此次的(350萬)協議對各方來說均是最好的解決方案。而皇后區地檢官布朗的發言人在接到媒體訊問時拒絕發表評論,該名 發言人只是引述布朗在2007年發表在《紐約時報》的一篇文章稱,大多數在過去15年裡發生的冤案都是發生在布朗擔任地檢官之前,而且這些案子的比例不足 過去20年裡數以十萬計的案子的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而且其中許多案子都最終通過重審將真正的罪犯定罪。
此外,據《紐約時報》表示,當初的女檢察官羅森羅現在已經離開了地檢處,她在家中接到記者的採訪電話時也拒絕發表任何評論。
與此案形成對比的是,三年前被釋放的華人王建展在坐了20年的冤獄後,沒有獲得任何賠償並被驅離美國。而早前有關機構曾做過調查,美國的眾多冤假錯案的最終 結局似乎全看被錯判者身在何地,以及雙方的訴訟結果,有的人獲得數百萬元的賠償,而有的人在坐了幾十年冤獄後卻沒有得到政府一分錢。
来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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