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的「真相」為何難以服眾? (圖)

作者:米藜 發表:2008-07-1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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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大陸發生不少重大事件,但是每次重大事件都很難弄清真相。遠的不說,就今年發生的幾起影響較大的事件,如西藏事件,阜陽白宮事件,華南虎事件,瓮安事件等,官方雖然公布了"真相",但由於這些事件的真相都是由官方單方面鑑定,因此人們總是霧裡看花,真假難辨。官方鑑定的真相和民間的所說的真相往往差異很大,有些結論甚至截然相反。

我們注意到,每遇重大事件,尤其是影響官方聲譽和利益的事件,從新聞報導到具體調查都由官方操辦,不容他人插手。新聞報導一律採用通稿,除新華社外,禁止其它媒體記者採訪報導,禁止其它機構做深入調查。在網上只要發現民間聲音與官方通稿內容不符立馬封殺,紙媒就更別想發出與官方不同聲音了。

就拿華南虎事件來說,8個多月的公眾質疑,華南虎照終於鑑定出是假的了。陝西省政府公布的調查結果稱:陝西農民周正龍在巨額懸賞的利益誘惑下制假拍假欺騙了政府,欺騙了輿論,欺騙了全國人民,整個騙局都是周正龍一個人所為,未發現有公職人員參與的事實。這個調查結論,不但沒有消弭公眾對虎照事件的質疑,反而引起一輪更加強烈的議論。諸如周正龍是否只是個替罪羊?周正龍背後是否有公職人員參與、操縱?相關部門為何禁止周正龍和陝西官員接受採訪?還有,當初當地政府部門為何不惜代價高調力挺周正龍?當地政府部門為何試圖"以虎謀發展旅遊之利""以虎立動物保護之功"言行的顯得那麼急切?

同樣瓮安事件調查鑑定,官方稱"事件是一起起因簡單,但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與的,公然向我黨委、政府挑釁的群體性事件。"對於當事人李樹芬的死亡,當地公安局調查結果認為,李樹芬死亡系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發現有性行為,不構成刑事案件。顯然,這是個令人懷疑的調查結論,因為官方顯然迴避了一個問題,即向來開朗的李樹芬為何突然自殺?如果事實果真如上述那樣簡單,政府為何要在全城周圍設定封鎖線?為何規定入城必須出示身份證明?為何不允許境外媒體採訪?為何不斷刪除網際網路上有關瓮安縣事件的民間報導與評論?


瓮安


瓮安事件

人們之所以要質疑有關部門的調查鑑定結果,是因為調查鑑定的程序非正義,調查鑑定部門違背了公開、中立、平等的原則。如華南虎照鑑定者是陝西省林業廳,眾所周之,陝西省林業廳"挺虎派"有關人員"一再違反紀律,擅自發表意見、參與爭論",他們自行行使委託鑑定權和申請鑑定權,直接指派鑑定機構、鑑定人對虎照實施鑑定,顯然在程序上就不合理。試想,參與造假部門自己鑑定自己、自己調查自己,調查鑑定出的真相還有多少可信度呢?

瓮安事件中對於李樹芬死亡的鑑定雖然做了三次,但結果同樣令人質疑。因為主持鑑定參與鑑定者是瓮公安局和省公安廳,並非是與當事人雙方無利益相關者。讓只是上下級關係的職能部門重複鑑定,別說鑑定三次,就是鑑定三百次又能如何?另外還有一個技術問題,即在第三次鑑定時,李樹芬的父親李秀華和姨媽羅興菊及61歲的村民代表李成華等見證瞭解剖檢驗的全過程,用以證明鑑定過程的真實性。可是,我們知道,李樹芬的父親李秀華等村民並無專業知識,也不懂鑑定技術,讓他們"見證"鑑定過程基本沒有實際意義。

從黃靜案、高鶯鶯案、楊代莉案,到西藏事件、華南虎事件、瓮安事件等,其所謂真相的結論無一不是由官方鑑定後發布,也因此而遭到公眾普遍的質疑。人們之所以懷疑"真相",主要原因鑑定程序違背了公平正義的原則。因此,要保證重大事件調查鑑定結果的權威性、公正性,必須建立一個獨立透明的事件調查鑑定的配套機制,整個事件的調查鑑定完全由獨立的第三方實施,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由政府部門一手包辦。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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