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3-23 02:32:24作者:安旗
我們大家都知道: 在澳洲無論你從事什麼工作, 按法律規定, 澳洲僱主都有責任替你在你的工資之外, 再將不少於你工資9%的金額交給養老金公司替你保存. 這筆錢一般只有等到你退休後才可以使用, 它是屬於你的財產, 只有你可以動用它. 但這裡有一個例外: 對持有各種短期或臨時簽證入境的人, 如:商務訪問,旅遊探親,留學,工作等簽證的持有人, 如果沒有機會等到退休後來澳洲使用這筆錢, 一個好消息是: 你隨時離開澳洲, 澳洲政府會隨時允許你領取這筆金額.
凡是符合以下3個條件的人, 按澳洲法律規定你有權領取這筆由政府保存的養老金:
1. 你曾經持有臨時簽證來過澳洲
2. 你的簽證現在是過期了或是被取消了
3. 你人現在已經離開了澳洲
如果你要取回的金額少於5000澳幣, 那麼領取的手續相對來說要簡單地多, 如果領取額高於5000澳幣, 你需要首先辦理移民狀況證明.
顯而易見的是, 只要你曾經持臨時簽證進入澳洲, 那麼不管你的簽證有沒有工作許可, 不管你是否曾經逾期滯留,也不管你是否有過澳洲犯罪記錄, 你都有資格在離開澳洲後, 申領這筆錢. 甚至你是被澳洲驅逐遣送出境的人, 也有權取回這筆屬於你自己的錢. 《安旗專欄》希望曾經來過澳洲的人,不要錯過一個拿回自己錢的機會.
《安旗專欄》 介紹澳洲最新移民政策和動向,分析其對移民申請人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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