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所說的「騙」,也含有賭的意思。當一個人在賭輸紅了眼之後,總會想方設法到親朋好友那裡去騙錢再賭,以求將本錢撈回,如果他再賭時能贏回本錢,那麼他也許會歸還所騙的錢,否則還錢無望。簽此解釋,本文的「騙」暫且定義為「賭騙」吧。
自去年開始,中共即決定將農信社交由省級政府管理,並由央行發行專用票據,用於置換農信社的不良貸款和歷年挂帳虧損(票據金額為各農信社2002 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票據期限兩年,按不低於存款準備金利率按年付息,該票據不能流通、轉讓和抵押,可提前兌付,條件是農信社產權明晰、資本金到位、治理結構完善。為了早日將這張票據換成真金白銀,各省政府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增資擴股活動。
根據《農村信用社改革知識問答》所作說明,各省政府均將農信社的股份分為資格投和投資股,資格股是取得農信社社員(即股東)資格必須繳納的基礎股金,投資股是由社員在基礎股金外投資形成的股金,前者可轉讓、繼承,三年後可退股,條件是:1、社員(股東)提出退股申請。2、農信社當年盈利。3、農信社資本充足率達到規定要求,並且在退股後仍能達到規定要求。4、持滿三年並轉讓所持全部投資股。5、經(農信社)理事會或董事會同意;後者則可轉讓、繼承和贈與,但不得退股。另外,各省政府還承諾從省財政收入中給予增資擴股每年按3%的紅利進行分紅,連續實行3年保分紅政策。為了攬到更多的股份,有些縣級政府則在省政府承諾的基礎上再追加2%的分紅保證。在通篇的《農村信用社改革知識問答》中,政府刻意隱瞞農信社的財務狀況、經營風險而大談入股的種種優惠條件,在筆者所在地區的農信社增資擴股宣傳單中,政府更是不提近似於不能退股的「退股條件」而只告訴股民三年後可退股,「購完即止」、「入股益處多多」、「趕快行動吧」等一些好像是「讓利於民」的字眼隨處可見。
據人民銀行內部一「金融論壇」網中的《信用社「大躍進」坑了誰》文章披露,目前中國農信社有70%-80%處於資不抵債狀態。如此說來,風險對於入股社員來說應該是大之又大。如果一個資不抵債農信社需要賣出一千萬元的股份才達到央行所謂「資本金到位」的要求的話,那麼按照退股條件,股民必須在以下情況下才會得以退股:農信社三年內必須盈利,並且這利潤除了能彌補以前年度的挂帳虧損外,還要保其資本金有一千萬元的增值,否則這一千萬元的股份將被該農信社牢牢套住。而要保證三年內的利潤數,中共這不是在「賭」嗎?誰能保證明天不發生地震呢?再往裡想,中共為什麼不發行債券而發行股票,這不是有意要將股民的利益與因中共的無能而造成農信社以前年度的虧損捆綁在一起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增資擴股的一些具體操作方法。一位在農信社工作的朋友告訴筆者,為了完成增資擴股任務,目前農信社一般都成立了專門小組負責此項工作,每個員工都有一定的指標(他本人的指標是15萬元),這些指標與職工工資獎金掛鉤,所以他必須將他的指標賣出去,才能如數領到自己的工資和獎金。有些地方政府更是將指標劃給各下屬單位,要求把完成指標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抓。於是乎,存款轉股金、貸款入股等一系列違反銀監會《關於規範向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入股的若干意見》規定的作法都紛紛「登場表演」。在高利的引誘和政府下達的任務指標壓力下,農信社增資擴股工作果然做得異常之順利,有些省份「甚至創造日進億元的奇蹟」(見《信用社「大躍進」坑了誰》)。而對於這些違規作法,銀監會或央行不可能不知道,但農信社還是操作如流。因此,從「默認無異於支持,支持無異於決策」的意義上說,銀監會或央行難避這種作法的決策者之嫌。
回想起九十年代的農村基金會,在它關閉時存款人紛紛到鄉政府去求爺爺拜奶奶才得以取回自己存款的情景,筆者不禁為這次入股農信社的股民擔憂。但無論如何,三年後其是否重蹈當年基金會覆轍,就讓我們試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