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臨的困境是非常複雜的,對其進行改造也非常困難。正因為兵團不是一個法制產物,缺乏制度支撐,因而難以達到平衡狀態。半個世紀中它要不斷隨形勢變化調整自己,在不同的夾縫中拓展空間,做各式各樣的局部修補。雖然那些具體應對中不乏令人稱絕的聰明,但是經年累月,眾多局部的拓展和修補層疊盤錯,卻變成了整體的畸形,而且牽一髮而動全身,越修補越難作整體改變,越難做整體改變越得小修小補,從而更加層疊盤錯,陷入更嚴重的畸形,困境也越來越深。
我直覺意識到,搞清兵團的狀態和問題的征結,首先應該從兵團的法律地位著手。例如中國憲法對行政區域的劃分沒有兵團,但是兵團卻有上百塊「飛地」分布在新疆全景,總面積達到7.43萬平方公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998年年鑑》),有240萬屬於兵團戶口的居民,而且存在著一個新疆州縣各級政府無權管轄、由兵團垂直領導和任命的政權體系。在中央政府下發的各種文件上,除了「各省、市、自治區」的抬頭,還要單獨加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儼然它就是並列的一個省。新疆本是進行「民族區域自治」的一個自治區,卻在這個自治的區域內插進上百塊另外的「自治的區域」,形成對原本自治區域的割裂。這在法律上怎麼解釋?能不能解釋?
再如憲法規定地方政府首長、法院院長和檢察長都要同級人大選舉。但是像石河子那樣的城市,1950年只有幾十戶人家,完全由兵團從無到有建成,現在人口達到20多萬,是兵團農業第八師的師部所在地,同時又是新疆自治區正式建制的區轄市。兵團把石河子視為自家財產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法律無法那樣認可。折中的辦法是目前搞了個「師市合一」體制,農八師的師長同時擔任石河子的市長。這本身就是矛盾--作為師長,應該由兵團任命,作為市長,應該由石河子市人大選舉,到底按照什麼來執行?兵團當然堅持自己的任命權,但對地方從法律角度發出的質疑卻無法做出言之有據的回答,只能靠中央擺平。而中央的擺平同樣缺少法律根據,從長遠看是無法堅持下去的。同樣,兵團自身的法院系統和檢察系統也面對這個問題,過去都是兵團各級黨委任命法院院長和檢察長,現在進入強調法制化的時代,如何面對與法律的衝突,一直是兵團的困境。
兵團對此往往用政治說法來應付,專制社會的政治是可以超越法律的。每當遇到衝突,兵團就會本能地到中央去拉大旗做虎皮。其中最現成的說法就是新疆的主權穩定。
與早年充當抵抗「蘇修」的前線不同,今天新疆最大的危險已被說成是民族分離主義。J這樣說:「兵團的作用就是保證新疆這166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永遠姓『中』!」我不懷疑J對此的真誠,但這無疑也是兵團解決自身與法律衝突的護身符。儘管以此為由可以讓兵團一時得以迴避矛盾,長遠看卻會使兵團更深地陷入自我封閉和對外衝突,使其無法理順關係,籌劃久遠,無法以開放的姿態與當地社會結合。因為這種強調和強化兵團充當新疆「看守」的思路,相伴的必然是要把新疆地方和當地民族當作被看守的對象,兵團因此不可能不成為新疆人民與當地政府的異己者,受到當地少數民族的敵視,遭到地方勢力抵制和拆臺也就是毫不奇怪的。
因此,理清兵團與現行法律的衝突,搞清楚它目前在以什麼方式迴避和解決這種衝突,其中什麼是可以繼續利用的資源,什麼是繼續製造麻煩的源泉和產生隱患的溫床,在我來看可以作為研究的切入點。我知道這個研究將很麻煩,首先要去研讀那些疊床架屋的法律、規章和文件,從中找出邏輯路徑和現實介面--這一最基礎的工作就已經讓我望而生畏,那必定要求投入太多的精力。但是既然已經看出這是一個切入點,我在收集材料時就開始有意識地注意與此相關的文字。
7、秘密文件
對於沒有體制內身份的研究者,看「文件」--這個詞在中國往往專指黨政部門的內部文件--是最難之事。一個偶然機會,我在兵團某辦公室的書架上發現一本文件彙編。那是一本裝幀簡陋的32開書,厚厚一本,是兵團內部印刷的。上面彙集了從中央到新疆自治區針對兵團的有關文件,涉及各方面內容。如果能得到這樣一本文件彙編,我可以省掉太多的事。讓我喜出望的是,當我試著索要的時候,那辦公室的負責人爽快地答應。也許是我的迫切之心過於外露,就在我生怕人翻悔,拿起就想溜時,辦公室另一人突然拋出一句「內部文件不能外傳」,搞得那負責人只好又把他的慷慨收回。當時他還尷尬地向我表示抱歉,但是若能知道後面發生的事,他一定會感謝手下人的及時提醒。
那文件彙編的封面上的確印著「秘密」二字,然而我當時並沒有把它放在心上。一是既然做研究就需要看到秘密,何況自以為是為國家來解決問題,沒有什麼可顧忌的;二是中國一向把什麼都搞成「秘密」,印著秘密的東西反而到處能看見,讓人也搞不清什麼是真秘密,什麼是假秘密了。
自從發現那本文件彙編,它成了我心裏的一個事,很想拿到它,不是簡單看一遍,而是有一本。因為從法律角度切入研究,必須依據精確無誤的文本,琢磨每一個字,而不是靠籠統模糊的想法。籠統在法律面前毫無價值。於是問題就變成了這樣,研究能不能搞下去,相當程度就取決於能不能得到那本文件彙編。
在我去見J的時候,事先已經打這個主意,我相信以J的身份,應該會有那本文件彙編。果然,我在他家的沙發上剛一坐定,馬上就在他身後的書架上發現了已被我記在心的那個不起眼的書脊。
我能和J接上頭,是他過去一個老部下給寫了信,再加上作協的介紹信。他沒有下層機關人員的官僚氣,只要感覺出你真心關愛新疆,問題也能問到點上,就會視你為知己。他的談話排山倒海,精彩紛呈。當然,他也不是信口開河,他講的很多話隱含著要將其傳到北京決策層那裡的願望。他似乎把我當作一個可能的中介。雖然我沒提到任何與上層有關的渠道。但我這個作協的人興趣太明顯地與文學無關,因此就難免顯得有點神秘,讓人可能聯想起一些「特派」之類的角色。J話中有話地向我感嘆,從北京看新疆,會比從新疆看高得多,遠得多,深得多,中央領導人應該學古代那些賢明君主,不用多,派幾個人下來搞點「微服私訪」,就能打破地方的粉飾太平,瞭解到真實情況。
當我提出借那本文件彙編看時,他爽快地答應,沒有絲毫顧慮。我接受了在兵團辦公室得而復失的教訓,只是輕描淡寫地說隨便翻翻,沒有透露複印的打算。
為複印我又費了一番心思。雖然滿街都是複印的地方,錢也不是問題,但是我記得不久前一位臺灣記者就是在烏魯木齊複印或傳真稿件,被店家舉報稿件中有對中央領導人的議論而被警方抓起來。我若上街複印一整本文件,當然更逃不過烏魯木齊人民的火眼金睛。後來是輾轉在私下做的複印。
再一次見J的時候,我還回了文件彙編。由於擔心複印的文件丟失,我把它放在隨身包裡攜帶,而沒有隨通過郵局寄的材料一塊走。就這樣,我心滿意足地認為完成了此次到新疆的任務,對正在身前身後張布開的羅網,沒有絲毫察覺。
8、被跟蹤
事後想起,我感到奇怪。似乎在新疆被捕前的一段時間,我的所有關於自身安全的感覺都關閉了。以前可不是那樣,往往通過直覺我就能意識到危險,而且可以在事後得到證實。照理說此次到新疆沒有理由放鬆警惕。一年前我剛出版了《天葬》,同時對外公開了《黃禍》作者的身份,可想已經被記帳。1999年又是國內政治轉為進一步強硬的當口,我來新疆的前兩個月,剛有數人因為籌組民主黨被判重刑。可是我為什麼沒有一點警惕之心呢?
事後想起臨到新疆前我在北京與兩個外國人的談話,不禁有點羞愧。我那時對他們這樣解釋中國的政治--今日中共已經比過去聰明,雖然他們在打擊底層造反者時依然強硬,但卻可以容忍持不同意見甚至充當反對派的知識精英,因為從農民轉變為知識官僚的共產黨已經懂得,與他們不那麼一致的頭腦能夠產生更多思想資源,是可以為他們所用的。我說那話的時候,暗中是在為自己屬於知識精英以及能為當權者所用而沾沾自喜的,似乎只要把自己與底層造反者劃分開,就可以被恩賜表達不同意見的特權。我想我對安全的敏感在新疆之所以失靈,可能就是由這種膚淺認識造成的。我後來所遭遇的一切,都應該被看作是對這樣一種特權心理的諷刺與警醒。
我雖然從未把自己當作權勢集團的人,但卻自以為我的研究對高層有可能產生影響,也願意有那樣的效果。因此當J暗示我可能有「欽差」身份時,我並沒有特地向他說明不是。可想而知,帶著那樣一種自我感覺,難道我還能注意身後有沒有盯梢,旁邊有沒有密探,電話有沒有竊聽嗎?我把每日行程都做詳細記錄,每天整理採訪談話,所有的文字、錄音磁帶、聯絡地址都攤在旅館房間裡,絲毫沒去想在我每次離開時監視者就會大搖大擺地進去盡情查看。
一直到我離開烏魯木齊,什麼事都沒有。後來我明白,那是安全部門的工作習慣。只要你在他們掌控之下,他們就不會著急抓你,會監視你到最後一刻,為的是看還能不能發現更多的線索。新疆如同一個口袋,向東的出路只有兩條--或者說只有一條,因為從若羌翻越阿爾金山的路遠在千里之外,且偏僻荒涼。幾乎所有出入新疆的汽車都走烏魯木齊到蘭州的公路。在新疆甘肅交界處的星星峽,新疆方面設了一個關卡,對新疆安全廳來講,那就應該是我最終不能逾越的界線。
開車穿越天山,聽著喜多郎的「西域」。A在旁邊座位上沉睡。我喜歡在孤獨中欣賞窗外的雪山戈壁。一輛日本產的越野吉普車超過我,逐漸又被我超過,絲毫沒有引起我的注意。後來我知道,那車裡坐的就是正在跟蹤我,並且準備抓捕我的秘密警察。他們就像貓捉老鼠之前那樣,正在玩味著我這個沒有知覺的獵物。
快到吐魯番,那輛日本吉普車快速超車先進了城。在烏魯木齊跟友人電話告別時,我說的還是要在吐魯番過夜。八十年代初我曾在吐魯番住過一段,很想故地重遊憶一下舊。我在電話裡詢問了吐魯番賓館的情況,因此監聽了電話的警方不僅知道我將住吐魯番,還知道會住哪家賓館。他們急速超過我,大概是去我將入住的旅館安排監控。然而他們沒想到,吐魯番讓我太感失望,長久懷念的異域小城蕩然無存,變成了一個平庸俗陋的醜八怪。為了不敗壞回憶,我甚至不要再多看它一眼,車都沒停,一踩油門就永別了吐魯番。後來聽說,準備抓我的人等不到我的蹤影,可讓他們著實忙亂了一陣。
傍晚時我們到達哈密,在城邊找了家旅館住下。吃完飯A留在房間看電視,我去逛黑夜的哈密城。在迷宮般的小巷中我轉了又轉,兩三個小時才回到旅館。A仍然躺在床上看電視,不過說剛剛來了一幫警察,說我們的車有問題,把車開到交通大隊扣下了,讓明天去聽候處理。我出去看了看,車的確不在,知道不是A捉弄我。我和A討論會是什麼問題。那車是我到了銀川後A才買的。當時若等待辦完一切手續,上好牌照,至少得十天。我們都不想等那麼長時間,就打主意利用新車的「移動證」。所謂「移動證」是供新車從購車地開到用車地的證明,我們當時把用車地寫成烏魯木齊,那樣不辦牌照也可以上路。然而來的時候可以矇混,現在又反著往回走,當然就成了問題。如果交通警追究這一點,只好認倒霉。但也僅此而已,多出一份麻煩,沒什麼了不起,可以解決。
後來在監獄裡我曾幻想,如果那晚我能產生警覺,有沒有機會逃走?我可以雇輛出租車到星星峽,也就200公里,用不了三小時。在到達關卡前下車,趁著夜色從戈壁灘上繞過關卡,步行30公里到甘肅的馬蓮井,從那裡搭車去內蒙或是青海,捉迷藏的餘地就大得多。當然那純粹是一種精神遊戲,既然我當時絲毫警覺都沒有產生,也就沒有了後悔的理由。何況還有A的車被扣,我肯定不會留下他單獨面對麻煩。
9、我們出了人命?
第二天,1999年的1月29日,我們先去交通隊。像中國各地的交通隊一樣,裡面擠滿了人,煙氣騰騰。人們比賽著諂媚警察,托關係說情走後門的人絡繹不絕。警察個個都是大權在握的樣子,傲慢冷漠,說不上話。我們努力了半天,得到的回答只是讓我們等。我們的問題在哪,沒人給我們說明。
正當我樓上樓下亂走不知該找誰的時候,一間辦公室內突然有人打招呼,一個看上去像個當頭的人向我招手。我的感覺就好像是突然找到了組織,總算有歸依了。那人和別的警察不一樣,和藹可親,對我的一連串提問,他娓娓道來地解釋:昨天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載有兩個人的摩托車被一輛超過的轎車別了一下,造成摩托車翻下公路,駕駛員當場死亡,另一人受傷。據現場目擊者說,超車的轎車是一輛黑色的桑塔納2000,無牌照,跟我們的車一樣。我說不可能,我們的車沒有別過任何摩托車,你們也可以看到我們的車上沒有任何痕跡。他說出這種事不一定非得直接接觸,對你們而言,有可能只是超車後回輪太快,一個小小的操作不當,但是被超的車做了一個幅度過大的躲閃動作,就可能衝下公路,造成事故。因為出事的時候你們已經在前,速度又快,因此你們可能都不會察覺發生了事故。
他這番話說得很圓,我無法辯駁,尤其他也說了也沒有認定事故就是你們造成的,但是因為死了人,也報了警,總得把事情查清楚,所以只能麻煩你們在這裡呆一段時間,配合查清問題。他為耽誤我們的行程表示歉意,對我接著就事故時間、地點等問題,也耐心地一一做了回答。我問他姓什麼,他回答姓薛,還跟我扯了一會家常。
隨後我在交通隊門口張貼的警察照片中想找到這位親切的警官,但所有警察中只有一位寫著姓薛,職務是交通隊的指導員,而照片上那張臉卻對不上號,不是他。剛才他的確是在指導員的辦公室裡叫我,中間有一個到交通隊辦事的人從門外進來,很熟悉地叫他「處長」。交通隊怎麼會有處長呢?不過我那時沒有對此深想,我的思維完全纏繞在我是不是殺了一個人之上。那是比什麼都大的事,使我受到震動。我無法遏制自己,非要去想那是一個什麼人,他的家人正在怎樣的狀態。而且我越是回憶昨天的情景,越是好像真地看到我開車超過了一輛摩托車,連那騎手的棉帽是什麼形狀都在眼前。是我造成了他的死亡嗎?
當我和A在街上一個清真小館吃拉條子的時候,我向他說了剛剛瞭解的全部情況。A沉吟半晌,說他不認為是這麼回事,裡面肯定有文章。A平時表面大大咧咧,一般總是對我言聽計從,實際上內心精明,有豐富的社會經驗。但我當時沒有在意他的看法。我被那個「死者」纏繞著。
下午,我們找到了真正的薛警官--交通大隊的指導員。他說辦案的警察正在調查事故現場,得等他們回來才能進入具體處理。於是我讓A在交通隊繼續等,自己回到旅館,想睡一覺,看能不能躲開那個「死者」的冤魂。
10、哈密被捕
後來我把一些線索聯繫起來,判斷當時情況大概是這樣:從烏魯木齊一路跟蹤的警察在吐魯番賓館沒有等到我,找遍吐魯番還是沒有,才知道我沒有住下。他們會把我在電話裡說的當作是個金蟬脫殼之計。不過他們並不慌張,只要是開車走,必得通過星星峽,那裡警察和武警眾多,插翅也飛不過去。除了佈置堵截,還要通知沿途城鎮的警察進行查找。聽到終於又發現我的蹤跡,執行抓捕任務的小組肯定鬆了口氣。他們只能第二天再從吐魯番往哈密趕。所謂的交通事故是哈密警察編造的。他們知道只要扣下車,我們在冬季的新疆就無法行動。第二天交通隊繼續拖延時間,是等待抓我的小組從吐魯番趕到。至於那位自稱姓「薛」的處長(他後來再沒有露過面),應該是哈密地區安全處的處長,親自來坐鎮指揮。那天我周圍一定佈滿了便衣,走到哪裡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但我不知道為什麼直到傍晚才動手抓我。吐魯番趕來的小組應該是在下午2點就到了,因為那個時間我正靠在交通隊走廊的牆上看書,一個人走過我面前,他看我的眼光使我感到奇怪。我當時想可能是我在交通隊那種從不讀書的地方如此讀書過於異類。但是當我被抓時發現,那人穿著警服也在其中,而且是負責人。後來我知道他姓楊,是新疆安全廳九處的一個科長,主辦我的案子。
被抓時我正躺在床上看書,「死人」纏繞著使我無法入睡。聽見有人敲門,我連想也沒想就去開門,卻看見外面黑壓壓一堆人,隨著門開潮水般湧進。為首是一個近兩米高的大個,把一個安全警官的證件伸在我眼前,宣布因為我隨身攜帶危害國家安全的物品,要對我進行搜查。另外一些人團團圍住我,照相錄像,閃光燈不停,使我產生了是在召開記者招待會的感覺。我當時沒有特別驚慌,腦子轉了一圈,知道只有我複印的文件可以成為他們的目標。我從旅行包裡拿出那疊文件,問他們是不是這個。
好,證據確鑿(他們當然早就知道),就可以對我名正言順地實行拘捕了。下面一切都是按程序展開,檢查我的物品,一一進行登記,凡是他們要收走的,除了要我確認,還要在場的旅館保安見證和簽字。正在搜查的時候,A回來了,照相和錄像的又對準了他。他憤怒地抗議,當時我還勸他冷靜,照個相有什麼了不得。同時我告訴警察,我做的所有事A都不知道,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說那時我對自己將會怎樣完全不清楚,至少一點可以感到安慰--我不會連累A,因為我什麼都沒有跟他說過。我來新疆要做什麼,背景是什麼,見過什麼人,搞過什麼材料,他一概不知。倒不是出於我對他保密,實在沒有什麼密值得保,只是我知道他對那些不感興趣。我從北京出發前他要我帶一些新寫的東西給他看,我特地列印了一份尚未完成的書稿帶著,但他只看了一頁就昏昏入睡,從此再沒有翻過。我被抓後,那書稿中間的「反動內容」成了我的罪證之一。我和A當時被分開帶走,整個被捕期間我們再沒有見過面。後來我知道三天後就讓他開車回寧夏了,因為他一問三不知,的確什麼都不知道,那種效果是裝不出的。審問者最終只能認為他是個傻帽,糊里糊塗就被我利用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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