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3-09 19:52:00作者:
香港居民傅學英因為被指在國內派發法輪功被鎮壓和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資料,今天下午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審。據消息人士透露,法院在審訊期間將到庭旁聽的傅學英的丈夫及母親趕走,更三次不准傅自辯,最後把案件押後再審。
據消息人士透露,深圳南山法院今天對二十八歲的傅學英進行四十分鐘的審訊。但在這四十分鐘裡,傅學英並沒有自辯的機會。傅曾三次嘗試為自己辯護,講述自己因為修煉法輪功身心所獲得的益處,但均被制止。審判長更宣布將案件押後再審。
由於本報記者仍未聯絡上傅學英的丈夫,故未知被當局關押近五個月的傅學英當時的情況如何,亦未知案件何時再開庭審訊。
據消息人士指出,傅學英的丈夫和母親等四名親人均有到庭旁聽。案件於今天下午二時四十分準時開庭,十分鐘後,審判長以傅學英的丈夫是「證人」又是傅的丈夫為由,把傅的丈夫趕出法庭。
據傅的丈夫之前向記者表示,當局自去年十月三十日起一直不否認亦不承認關押了傅學英,在他再三要求下,當局拒絕讓他探望傅。他於本月五日致電當局才獲悉傅被起訴和接受審訊。而傅的丈夫從未做過案件的「證人」。
消息人士又說,二十分鐘後,傅學英的母親亦被趕出法庭。
審判長三次要求傅學英認罪,均遭拒絕。「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香港支部認為,這場對傅學英的審訊是非法的,因為傅學英作為香港居民,享有信仰自由,而且中國憲法亦賦予中國公民享有信仰自由,法庭沒有理據就傅修煉法輪功而提出起訴。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