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5-20 23:44:00作者:
聯邦移民部最近推出一種「旅行證件」,以供那些身處加拿大境外,但沒有楓葉卡的永久居民使用。
據世界日報報導,從今年 12 月 31 日起,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必須要有楓葉卡才可搭乘商業交通工具從境外返回加拿大,移部考慮到屆時有些在境外的永久居民因各種原因暫時沒有楓葉卡,故採取旅行證件的變通辦法,以作為證明持有者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
楓葉卡只能在加拿大境內簽發,但旅行證件是由加拿大境外的使領館簽發。移民官會根據申請人提出的申請作出相應評估,以決定該申請人是否有資格獲取旅行證件。例如是否符合永久居民的居住規定等。若該申請人不符合移民部有關的規定,但卻有充分的人道理由及證明文件,說明喪失其永久居民身份對本人或其家人造成的特殊影響,移民官有酌情權,恢復其永久居民身份,並簽發旅行證件。
需要說明的是,目前距離 12 月 31 日尚有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持移民紙或有效回加紙的人士,不要向加拿大駐外使領館申請旅行證件。根據移民法,在今年 12 月 31 日之前,移民紙仍是返回加拿大的有效文件,且加拿大駐外使領館暫時也不會受理此類申請。
至於已有楓葉卡的永久居民,則根本不需要旅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