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聞報導提供的細節,不難推測當時肇事司機以及坐車人的某種不良心態。吳忠市副市長王明忠對自己在此事件中不是直接責任人的辯解中是這麼說的:「橋面很窄,而下鄉必須讓車開過此橋,所以才發生意外......」言外之意是,領導下鄉通過此橋的重要絕對比這個小女孩通過此橋的重要性要大得多。正是因為彼此身份不同、「份量」不同,才導致了心態的不同以及處置措施的不同。
不少人大概都親眼目睹過某些官車那種耀武揚威、盛氣凌人的樣子,且能馬上聯想到某些歷史劇中官員出行、百姓躲讓唯恐不及的鏡頭,即使沒有警車開道或馬路兩旁大批威風凜凜的戒嚴警察,人們一眼就能看出此車是官車、是多大官的車而非民車。極少數官車的耀武揚威達到極限,便是媒體曾多次披露過的這樣一類情景:要麼不遵守交通規則,要麼對阻攔他的交警大聲喝斥或大打出手,要麼撞傷、撞死行人揚長而去。許多人都知「文如其人」、「字如其人」以至「棋如其人」的說法,對於某些官車,是否也可謂之「車如其人」?某些官車之所以耀武揚威,大抵是緣於開車人具有強烈的身份特殊感和優越感,而這種感覺的背後則是官級和權力崇拜,是視百姓為下等人甚至草芥。司機的這種優越感,多半又是從坐車者那裡潛移默化而來的。
不難想像當時官車駛過該橋的情景:也許副市長大人不會坐「頭車」,因為一般會有「開路」者;領導們公務繁忙,之所以坐轎車為的就是節約時間,故風馳電掣般駛過任何地方均是可以理解之事;官要講求「官威」,由多名隨員組成的浩浩蕩蕩的車隊本是一種樹立形象的需要。這些,早已成為慣例、一種傳統、一種「官文化」,假如不這麼辦還不正常呢,不是副市長大人一人就能夠改變的,這才是真正需要認真反思的問題。有人曾撰文指出,貫徹六中全會精神、改進作風,首先應從端正會風開始。照此說來,倒應該首先從端正「車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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